□王全意
问题提出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绿色转型与社会公平已经成为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已然成为环保与公平的时代联结点,环保政策的制定实施直接关系到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与社会公平正义。当我们以环保政策为笔,不仅是在描绘绿水青山的生态蓝图,更是在书写人人共享发展成果的社会公平画卷。不恰当的环保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不同地区、行业、群体的经济基础、资源禀赋和发展阶段存在差异,可能会引发社会公平问题。因此,构建兼顾节能减排目标与社会公平的政策组合,不仅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以环保政策推进绿色转型与社会公平深度融合,让群众在生态环境改善中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
环保政策筑牢社会公平的生态根基
以法治之力守护公共生态权益。法治是维护社会公平的基石,也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屏障。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不断完善生态环保领域立法,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为高原生物撑起“保护伞”,到《黄河保护法》破解流域治理“九龙治水”难题,再到《生态环境法典》破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困境”,一系列法律法规构筑起严密的生态保护法网。这些法律法规不仅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更通过明确权责、规范行为,确保全体公民在生态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享受上的平等权利。
司法实践同样为生态公平提供着坚强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24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中,既有严厉打击跨区域倾倒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态安全与群众健康的案例;也有通过“现金赔偿+技改抵扣”替代性修复方式,让违法主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守护长江碧水的实践。北京法院对非法电镀造成生态污染案件的判决,更是明确了污染者的修复责任与赔偿义务,让破坏公共生态环境的行为付出应有代价,彰显了生态保护中的公平正义。
以制度创新平衡区域生态差距。我国地域辽阔,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客观存在,生态资源禀赋与环境承载能力也存在较大差异。环保政策通过制度创新,正逐步缩小区域间的生态发展差距,促进区域公平。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让绿水含“金”、青山有“价”,通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让生态保护地区获得合理回报,激发其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如三江源地区通过构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仅实现了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藏羚羊种群数量从不足2万只恢复到7万多只,也让当地群众共享生态保护红利,过上了更加美好的生活。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则为区域间的环境资源优化配置提供了可能。山东聊城作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试点城市,构建“1+4”排污权交易政策体系,推动环境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既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也让不同区域、不同企业在环境资源利用上享有平等机会,实现了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环保政策弥合城乡公平的生态鸿沟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促进融合发展。城乡环境差距是影响社会公平的重要因素之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明了方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仅是改善人居环境的民生工程,更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
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一方面重塑了城乡居民的环境观念和行为,引导城乡居民树立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让“绿色发展”“共享发展”理念成为城乡融合的认知基础;另一方面,推进城乡同步进行绿色变革,破除资源要素在城乡间流动的壁垒,提升城乡生态环境系统的质量及稳定性。在实践中,许多地方通过建立城乡统一的环境监管体系、共享环境治理技术与经验,逐步缩小城乡环境差距,让农村居民也能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优美生态环境。
生态红利共享助力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抓手,而生态环境保护则为乡村振兴注入了绿色动力。环保政策通过推动生态产业发展,让乡村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例如一些城乡结合地区依托良好的区位优势和生态资源发展生态农业和乡村旅游,不仅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也让农民在家门口实现就业,享受到生态保护带来的红利。
同时,环保政策还通过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到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再到农村饮用水安全的保障,一系列举措让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得到显著改善,逐步实现城乡生态公共服务均等化,弥合了城乡之间的生态公平鸿沟。
环保政策保障群体公平的生态权益
坚决打击环境不公乱象。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弱势群体往往更容易受到环境污染的侵害,环境不公现象时有发生。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的典型案例中,一些地方存在企业破坏生态、违法排污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尤其是对弱势群体的权益和身心健康造成了损害。对此,我国通过严格的环境监管与执法,坚决打击环境不公乱象。
环保部门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对污染环境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让污染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周边环境状况,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监督举报,维护自身的生态权益和身心健康。
生态惠民政策覆盖弱势群体。为保障弱势群体的生态权益,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生态惠民政策。例如,在生态移民工程中,将生活在环境恶劣地区、生态脆弱地区的群众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优越、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改善其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同时,通过设置草原管护员、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让他们在参与生态保护的过程中获得稳定收入。
此外,在环境治理项目实施中,充分考虑弱势群体的需求,优先解决他们身边的环境问题。比如,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老旧小区环境改造等项目中,注重改善弱势群体集中居住区域的环境质量,让他们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保护带来的实惠。
以环保政策之笔绘就社会公平画卷,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完善环保政策体系,强化环保政策的公平导向。通过更加合理、更加科学、更加公平的环保政策,进一步筑牢生态根基、弥合城乡生态鸿沟、保障群体生态权益,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全体人民共同享有的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在环保政策的引领下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一定能够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与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增进的良性互动,让天更蓝、水更碧、地更绿的美丽中国,成为人人公平共享的美好家园。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节能减排政策的收入分配效应与利益补偿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1BJL098)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重庆理工大学经济金融学院,重庆4000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