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旭鹏
营商环境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激发市场活力的“引擎”、稳定社会预期的“堤坝”、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桥梁”。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因此,进一步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助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关系到微观主体生存与发展、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应有之义。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从而协调区域间经济发展,实现助推经济发展的重点突破。
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对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意义
区域协调发展,本质上是要求不同地区能够基于自身条件,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整体提升的发展格局。而优化营商环境,正是打破地域壁垒、消除政策落差、促进要素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的基础工程。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能够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市场运行成本吸引和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内生动力,这对于无论是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还是中西部、东北地区,乃至县域和农村地区,都具有普遍而紧迫的意义。
近年我国营商环境整体改善取得了显著成效,“放管服”改革深入实施,极大提高了行政效率,调动了企业发展活力,但是从各地各领域各行业各部门来看,营商环境改善还不平衡。从空间分布上看,东部地区特别是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开展改革创新力度较大、进度较快、创新点多;一些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由于受制于思想、资源、能力等原因,改革进展较为滞后。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大局,把优化营商环境放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下,补短板,通堵点。
直面当前营商环境区域不平衡的突出问题与挑战
要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就必须抓住地区间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突出差距,区域间经济发展问题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改革推进和政策落实存在温差。一部分地区、部门的改革决心大,力度强,能够主动对标靠前,突破自我;还有一部分地区的积极性不高,瞻前顾后,机械地照抄照搬,以至于利好政策的“最后一公里”尚未很好的落实;二是我国市场环境和监管效能还需要继续提升。好的政策法规,严格规范的行政执法才能给企业带来安全感、可预期性,然而有些领域标准体系还不健全、经营主体间存在市场垄断和不公平竞争的问题还时有发生,所以亟待培育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三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需要理顺。以市场化为标准来衡量,有些地方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仍然过多,资源配置当中仍带有较强的行政色彩,成为阻碍经营主体活力发挥作用的无形障碍。真正做到“放管服”,仍然是现阶段各地区都面临的难题。
以“三化”协同赋能,打造区域协调发展的营商环境新高地
为此,要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导向,用系统思维推进各地区营商环境全部得到提升,并着重支持后发地区提好环境、弯道赶超。第一,要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促进各类要素平等交换、自由流动。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和资源的直接干预,破除资本、技术、人才、数据等要素自由流动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由“能办”向“好办、易办、快办”转变,强化区域政务服务标准互认互通。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市场运行成本。同时,鼓励各地在遵循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原则下积极探索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特色路径,防止由此产生新的地方保护或市场分割。第二,要夯实法治化基础,筑强公平统一的市场底盘。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加快形成高质量发展所需要的现代化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以“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为核心的制度安排,不断增强政府诚信水平,稳定市场预期。第三,提高国际化水平、对标一流扩大发展空间,积极参与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攻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企业纳税负担重,企业办理破产,开展跨境贸易等方面存在的痛点难点,全力破除,大胆创新。既给沿海先进地区出题,又要求中西部地区的省份开阔眼界、顺势而为,抓准机会在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做出特色,吸引汇集全球化优势资源、抢占区域乃至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优势地位。倒逼国内各地区营商环境水平不断向最高水平看齐,向国际化水准靠拢。
结论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推动区域间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改革。针对我国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在具体推进中一方面要积极支持引领发展的先进地区不断改进和完善自身营商环境,并树立标杆,作出示范;另一方面,也要鼓励全国其他地区积极追赶超越。用强有力的帮带措施来不断减小地区之间“环境落差”,以“三化”持续发力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水平,早日在全国范围打造出一流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新高地,奋力打造各类市场主体茁壮成长的美好环境,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充足动能,并进而促推其向高质量发展以及高水平安全的统一融合方向加速迈进。
(作者单位:航天科工苏州江南航天机电工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