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焕男 朱辉 吴昱臻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将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纳入国家战略人才的范畴,明确了他们在国家人才战略中的重要地位,这为高职院校培养工匠人才指明了方向,为此,高职院校在人才培育过程中要注重工匠精神的融入,为社会发展提供更多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高职院校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育存在的问题分析
工匠精神培育重宣传、轻落实。目前,一些高职院校在工匠人才培养过程中普遍存在重宣传、轻落实的现象。许多高职院校会在校园内张贴各种宣传资料,通过阅读有关工匠精神的文章或拍摄学校举办的各种技能比赛的照片,学生当时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强烈的工艺氛围,然而,当他们离开公告板时,这种感觉就会渐渐消失,甚至遗忘。课堂上老师会播放一些关于工匠精神的纪录片或展示一些卓越的工匠人才,学生只会暂时产生一些共鸣,但是这种感受持续性不强。造成这种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就是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流于形式,教师与学生没有对工匠精神进行深入的交流与探讨,只停于表面。
校企合作与工匠精神融合度不深。现阶段,有的企业实际上参与学校合作的积极性并不高,校企合作的制度保障并不完善,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大多流于形式,在人才培养方面没有建立起校企协同育人的合作机制,校内实训基地未与企业形成共建的意识,教师只是沿用传统的理论教学,缺乏企业实践的培训,对工匠精神的理解不够深刻,导致学生不能在校企合作的实践项目中得到锻炼,工匠精神的培育效果也就不明显。
双师型师资队伍力量薄弱。尽管高职院校在国家职业教育政策的指导下逐步重视“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但是“双师型”教师的比例仍然偏低,从工作质量上看,学校的“双师型”教师与企业的大国工匠、能工巧匠、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工艺大师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部分院校虽然聘请了企业当中的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但是兼职教师到校时间不是固定的,而且人数较少,合作不稳定,不能满足学校的教学要求。部分教师的“双师”资格名不副实,取得的“双师”证书与本专业没有关联,这就严重削弱了“双师型”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高职院校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育的主要路径
一、拓展工匠精神培育的有效形式
第一,以现代学徒制的形式培养高职生的工匠精神。现代学徒制中的师徒关系,使得学生能够近距离地观察和学习师傅的技艺和工匠精神,通过师傅的言传身教和示范引领,学生可以更快地掌握专业技能和领悟工匠精神的内涵,使学生能够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也能在企业中进行实践操作,以这种“学中做,做中学”的方式将工匠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第二,以社团为载体建立学徒式培训机制。社团是高职院校培养学徒式教育的重要方式,学院可以充分利用社团这个平台,发挥实践育人的作用,从而锻炼学生的实践技能,锤炼工匠精神的品质。除此之外,学院可以与其他高职院校进行通力合作,实现资源共享,联合校内校外的社团平台,共同培育高职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使工匠精神的培育发挥最大效能。
二、加强多元合作,搭建“工匠精神”育人的实践平台
第一,学校可以与多个企业联合协作。采用订单式的培养方式,学校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使职业院校学生在实践过程中体验和理解工匠精神。学校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是促进职业院校学生践行工匠精神的重要平台,校企双方应充分重视,充分发挥实训基地平台在培养工匠精神方面的作用。企业可以为职业院校提供必要的资金、设备、车间和人才,让职业院校学生在真实场景中操作,实现教与练结合、学与做统一、教与训融合、理论与实践统一。
第二,校企共同为高职生搭建创新创业基地。为学生提供生产、研发、经营、培训、技术的支持与保障,让学生在工匠精神的实践中提高创新和追求卓越的职业能力,此平台为即将步入社会的高职生提供创业的机会,有利于培养一批创新型的人才。
三、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和企业可以共同打造一支双师型队伍,学校和企业可以互聘师资,形成“双导师”团队。企业技术骨干可以作为学校的兼职教师,为学生提供实践指导和工匠精神的培养;学校骨干教师则可以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此外,双方还可以共享教学资源,学校可以积极举办并参加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从而让学生在实践锻炼的过程中加深对工匠精神的理解,领悟其内涵,形成正确的职业价值观。
结语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对工匠精神的培育与传承是一个漫长而又艰难的过程,需要政府、企业、学校以及每一个个体的共同努力,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工匠精神培育机制、拓展工匠精神的有效培育形式以及关注工匠人才的持续发展。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提升高职院校工匠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作者单位:长春早期教育职业学院,吉林 长春 1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