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墨 段文斌 胡秋阳
通过优化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行业布局,促使两类企业选择其适宜投资的行业领域,有助于促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现阶段,国有企业的投资布局分散扩张,未与民营企业充分实现优势互补,对“两个补偿”顺利实现的制约不容小觑。
应继续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及关键领域集中,补齐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等短板,通过增强技术溢出效应,促进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国有企业在一般商业竞争性领域内的低效资产应落实退出,通过缓解行业内的过度竞争、提高行业利润率,引致民营企业扩大投资
现阶段经济运行表现出的需求不足,实质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实物补偿与价值补偿不能顺利实现导致的国民经济循环不畅。应对当前的需求不足,扩大消费固然重要,但持续扩大内需,应在优化投资结构的基础上扩大投资。通过优化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行业布局,促使两类企业选择其适宜投资的行业领域,有助于促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现阶段,国有企业的投资布局分散扩张,未与民营企业充分实现优势互补,对“两个补偿”顺利实现的制约不容小觑。应继续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及关键领域集中,补齐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等短板,通过增强技术溢出效应,促进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国有企业在一般商业竞争性领域内的低效资产应落实退出,通过缓解行业内的过度竞争、提高行业利润率,引致民营企业扩大投资。以上应作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协同发展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现实进路。
推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带动民营资本扩大投资
实现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行业布局优势互补,需要通过市场与计划调节两种手段的合理运用来实现。显然,国有经济的行业布局依靠市场调节难以达到最优状态,必须通过计划的手段进行引导干预。退一步讲,优化国有企业的行业布局,需要依靠国有企业改革做动力,运用好国有经济布局调整这个重要手段。对国有资产的存量结构及增量投向先行调整后,非公有制企业作为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经济组织形式,自然会响应市场信号相机而动。其内在机理是,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及关键领域“进”,补齐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等短板,能够持续增强技术溢出效应,诱发民营企业追加研发投入;国有企业在一般商业竞争性行业领域的低效资产“退”,通过缓解行业内竞争的激烈程度、提高行业利润率水平,能够创造出引致投资的效应,诱发民营企业追加投资。以上两种效应叠加,能够产生协同效应。比如,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能够起到固链、补链及延链的作用,将提高破解实物补偿不足的能力,缓解供需结构性矛盾;民营经济在贡献税收、吸纳就业等方面具有优势,民营企业扩大投资能够提升价值补偿的实现程度。
实践中,应基于新旧动能转换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明确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投资布局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为推进国有企业行业布局调整,提供兼具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具体行动指南。在微观层面,按照国有资本投资的行业领域,明确企业的业务内涵及优化调整的方向,使企业的资产布局与其功能定位相统一;对分布在一般商业竞争性行业的国有企业逐一进行论证分析,区分出不适宜投资一般商业竞争性行业的具体企业,通过“混改”途径逐步退出。对于适宜布局一般商业竞争性行业的个别国有企业,应明确其行业布局范围。
完善制度安排,促进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行业布局优势互补
国有企业居于投资主导地位,推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行业布局优势互补,应规范国有企业的投资行为,发挥好国有资本投资的引领带动作用。
首先,应提高国有资本投资行业领域“政策安排”的约束效力。“政策安排”要求国有资产从一般商业竞争性行业有序退出。关于“退”的表述留有过大政策空间,“有序”缺乏方法步骤,“退出”没有时间安排,应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可执行的具体指导意见,并作为制度规定下来,使其具有刚性约束力。有企业无序扩张。
其次,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投资监管制度,力避国有企业无序扩张。国有企业基于扩大规模的投资,应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必要性评估,并进行社会公开,防止发生“做大”名义下的非效率投资。
再次,制度化处置国有企业因逆周期调节而新增的产能。国有企业肩负宏观经济运行“稳定器”的功能,在应对外生冲击时,国有企业常被要求扩大投资,发挥稳经济、保增长的功用。由此派生的问题是,国有企业因扩大投资而形成的额外产能在经济企稳后如何消化。本文建议,国有企业因实施逆周期调节而增加的非主业投资,应通过“混改”或其他市场机制予以剥离,以保证国有企业专注主业、非公有制企业的投资空间不被挤占。
最后,把构建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优势互补机制纳入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及考核范围,同样应将国有企业投资行为对民营企业所产生的外部性,纳入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考核范围。
加强机制构建,促进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形成依存互补性关联关系
首先,主动构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协同创新机制。应加强创新链上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的分工规划与协同指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举国体制”优势,加强对尖端技术、颠覆性技术聚焦,加大对基础产业研发的投入,补齐创新链、产业链的漏洞和短板。构建创新链、产业链上游国有企业与下游民营企业之间的技术合作与研发资源共享机制,推动形成“上游(国企)基础创新—下游(民企)应用创新”的协同效应。
其次,完善产业链上的分配调节机制。特别是重要资源类行业,既要发挥好国有企业的逆周期调节作用,也要不断优化国有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对资源的控制力度,应建立基于中国特色的“上游国企,下游民企”产业链上的价值分配调节机制,建议采用宏观政策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手段,提高产业链上分配的合理性,以此强化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的“依存互补”关系;除了关乎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行业的核心环节之外,其他上游行业在不影响国有资产控制地位的前提下,应降低国有资产占比,充分发挥市场在价格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必要时,政策安排应在国有企业微观效率与产业链整体效率之间做出权衡,利用价格管控手段,下调上游中间品的价格。这将降低下游企业的生产成本,吸引民营企业扩大投资。下游行业生产积极性提高,将提升对上游中间品的需求,这有利于实现上下游行业之间的良性循环。
最后,构建相互带动投资、携手“走出去”的机制。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相互带动投资、携手“走出去”的一种具体实现方式。通过推进“混改”,构建渠道、品牌共享的经营发展机制。构建民营企业借国有企业“走出去”的渠道,联手走向国际市场;制定品牌等知识产权互惠共享的政策和机制,引导形成品牌产品生产的资源及生产线优势互补机制,进一步提高中国品牌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增强话语权、提高附加值,努力营造外循环与内循环相互促进的局面。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原载《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26年第3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