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河县利康药店107分店顺利办结相关手续,成为该县首家享受“开药店一件事”集成服务的经营主体,标志着该项改革正式落地。
以往开办药店,企业需分头申报《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多项许可备案事项,多次提交材料。现在依托河北省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实现了“一表申请、一网填报、数据流转、并联审批、一次办结”。相比传统审模式,申报材料由原来的27份压减至11份,办理时限由21个工作日压减至6个工作日,办理环节减少75%。(彭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