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韩斌斌2026年6月8日签署的编号为JT-AMC-2026-ENT-0062的《资产转让协议》,涉及裁判文书为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冀0502民初2410号民事判决书,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判决书中原债权人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桥东支行对河北宏博牧业有限公司、隆尧澳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李少青、韩俊革、王彦刚、李春花、王思达、李春花、张旭的全部权利及据此产生的其他权利一并转让给韩斌斌。
现要求以上债务人、抵押人、保证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韩斌斌履行偿付、担保义务或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