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楠 赵未然
革命遗址遗迹等红色资源,镌刻着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铭记着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与感人事迹,蕴含着百年党史中党的初心使命、根本性质、根本宗旨和坚定理想信念。它们既是鲜活的党史“教材”、立体的党史“教室”,更是党和国家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然而,当前红色资源保护存在监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亟待通过健全制度体系等方式加以完善。
红色资源保护面临的现实困境
第一,监管体系不完善,责任落实不到位。当前,红色资源保护面临的核心问题是监管体系的碎片化与责任机制的模糊化。从职能划分看,革命遗址保护职责分散于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史志办、文物保护等多个部门,部分资源因性质认定存在争议,导致执法依据不明确,进而形成了“多头管理却责任不清”的困境。同时,产权结构的复杂性进一步加大了监管的难度。目前,各地革命遗址归属集体或私人所有,部分私人产权人基于财产处置自由的原则,抵制保护干预,致使部分重要红色遗址长期处于闲置状态。此外,由于资金匮乏,诸多传统建筑普遍存在自然风化、白蚁侵蚀等问题,甚至面临永久性毁损风险。
第二,规划统筹不足,保护利用失衡。红色资源保护与开发的矛盾显著,主要体现在“冷热不均”的现象以及“重开发、轻保护”的倾向。从空间布局看,部分地方因具有红色资源的区位优势逐步成为红色旅游核心区,但其他区域因资源规模小、分布散而未纳入保护利用规划,形成“中心热、边缘冷”的格局。此外,红色资源管理维护的粗放化问题同样显著,部分遗址仅悬挂木制铭牌,红军标语等标志直接暴露在外导致字迹模糊,严重影响瞻仰环境。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地区在新农村建设中采用“以新代旧”模式,破坏历史原貌,或过度商业化开发,忽视红色资源的精神内涵。例如,一些地区在推动乡村振兴时,未能充分挖掘和保护红色资源,导致红色遗址受损,红色文化的传承和弘扬受到威胁。
第三,思想认识滞后,社会参与薄弱。红色资源的教育价值与社会功能未能充分释放,根源在于思想层面的“三重缺位”。首先,宣传力度不够,许多红色资源缺乏专业的讲解人员,导致未成年人对当地的革命历史了解甚少。其次,民众保护意识淡薄,革命烈士纪念碑周边存在生活垃圾散落、墓碑污损等现象,革命旧址墙面乱涂乱画、杂物堆积问题普遍,反映出历史敬畏感的缺失。最后,建设理念陈旧,部分地方将红色资源等同于普通旅游景点,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忽视精神价值挖掘,导致红色文化内涵被商业化消解。
红色资源法治化保护的完善路径
第一,健全制度体系,压实保护责任。首先,应当构建四级保护网络。各地应当按照国家和当地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的制度文件要求,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保护体系,将各类红色文化资源纳入名录管理,探索乡镇级保护机制。其次,明确监管职责。由文物部门牵头,联合史志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对争议资源实施“提级干预”,确保“应保尽保”。最后,强化法律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督促产权人落实保护责任,对损毁资源行为严格追责。此外,还应建立奖惩机制,对积极保护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补偿,对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第二,统筹规划开发,推动融合发展。首先,稳步实施片区化保护。以革命活动范围为单元,统筹开发红色路线与片区,避免同质化竞争。通过“红色旅游+生态农业”“红色研学+乡村振兴”等业态,实现保护与利用良性循环。其次,加强专业研究支撑。设立红色文化研究基金,通过学术论坛、工作室等形式吸引专家学者,深化红色文化保护研究。建立红色资源数据库,运用数字化技术实现信息共享与动态监测。最后,完善管理维护。对革命遗址实施“修旧如旧”修缮,统一保护标识与事迹公示,整治周边环境。推行“政府+学校+社区”共管模式,针对需求较少的资源,采取定期维护和关键节点整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效管理。
第三,深化价值转化,凝聚社会共识。首先,开展宣传教育创新。建议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精心创作红色歌舞剧、短视频等一系列文化产品,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生动讲述那些“微故事”,将红色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每学期组织沉浸式教学活动。其次,大力培育社会力量。积极组建红色资源志愿服务队,广泛吸纳英雄模范、离退休干部等群体,共同参与红色资源的保护与讲解。最后,积极融入区域战略。积极融入区域战略,是红色资源保护与传承的重要路径。在区域发展规划中,应将红色资源保护纳入整体布局,推动跨区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形成“保护一张图、传承一盘棋”的格局。同时,依托区域交通网络与文旅产业带,串联红色景区、革命纪念馆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打造跨地域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促进红色文化与生态旅游、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
[本文系2024年西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研究”的成果]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法学院,重庆40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