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盼盼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作为一种新兴的教育模式,影响着不同的专业学科。税法作为财会专业重要课程,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时效性和应用性。传统的税法课程教学多以教师为主导,且课程专业难度较高,导致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影响教学效果。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的出现,有利于更新税法课程的教法、学法。本文将以税法课程中“企业所得税”教学为例,探究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在税法课程中的应用路径,以期为税法教学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在税法课程中的应用意义
一、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自学能力
混合式教学的线上教学模式,充分考虑了当代大学生时代特点,让学生借助网络或数字化平台等工具,实现自主式和便捷式学习。学生根据教师布置任务和自身学习情况,选择观看在线视频、线上测试、互动交流等方式,更有利于保持自身学习热度。线下课堂的针对性教学、实操训练等教学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学习体验,让学生切身感受到自我探索的乐趣,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二、增强教学效果和知识掌握程度
混合式教学模式可以加强学生对税法课程的掌握程度,增强教师教学效果。这种教学模式让学生可以借助线上资源反复学习,帮助其掌握基础知识,还可以让学生在线下课堂中通过重难点讲解、案例讨论和实操教学等,帮助学生学以致用,满足知识掌握不同程度的学生学习需求,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而提升教学效果。
三、促进教学资源流动和互动学习
线上教学让税法教学资源打破时间、空间限制,实现不同时空维度的共享和交流。教师可以将教学课件、教学视频、经典案例等资源共享至平台,供其他教师和学生参考学习;同样也可以引用其他高校或社交媒体上的优秀税法课程资源,真正做到让优质资源流动起来。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在税法课程中的应用路径
一、搭建混合式教学体系
重整教学目标。教师应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优势,重新整合教学目标,实现以学生为中心的理论型和应用型教学目标。以税法课程中“企业所得税”教学为例,线上教学目标侧重引导学生熟悉企业所得税基础原理,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我总结的能力,线下教学目标则侧重于强化学生对重难点知识的学习应用,注重培养学生的企业所得税计算能力、税务申报能力以及思辨意识。
规划教学内容。根据企业所得税章节的课程安排,选择适合线上和线下学习的教学内容。线上教学内容可包括基础知识讲解(如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等)、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如免税收入、所得减免项目、定期减免税项目等)、纳税申报流程等,便于学生自主择选和反复观看。线下教学内容则聚焦于重难点知识的深入讲解、课堂研讨、实践操作等,如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模拟申报、税务筹划案例讨论等。
二、整合优质教学资源
打造线上教学资源库。教师可以联合技术部门或借助专业的教育机构平台,打造税法课程中企业所得税教学的专属线上空间。利用平台,上传丰富的教学资料,如上传教师录制的与企业所得税教学相关的视频、外部的优质线上教学视频、经典案例分享等;建立配套的企业所得税题库,满足学生日常练习和自我检验的需求。例如,布置政策热点应用分析题目,让学生分析集成电路企业如何享受研发费用加价扣除优惠,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挖掘线下教学资源。线下课堂教学以学生线上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为切入点,教师通过分析学生线上学习数据并结合学生真实反馈,梳理出需要线下再次学习的教学内容。教师还可以模拟税务环境,如,在讲解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模拟企业真实数据,让学生完成汇算清缴的全套流程,包括收入确定、税前扣除项目的确定、应纳税额计算、纳税申报表和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填制等环节,并要求学生将最终结果上传至线上平台,教师进行线上批阅和点评,实现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的联动。
三、完善教学评价体系
多元化评价指标。建立多元化的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全方位、多角度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包括线上学习评价指标,如学习总时长、参与互动次数、测试成绩、作业完成度等学习数据;线下学习评价指标,如课堂表现、实操表现、案例讨论表现、期末考试成绩等。同时,还应考虑学生的学习态度、创新能力、团结协作精神等综合表现,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
过程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的有机结合。过程评价贯穿于线上线下教学的全过程,混合模式有利于跟踪学生的学习进展与存在的问题,教师调整相应教学策略。终结评价则侧重于考查学生在每个教学任务终结时的学习效果,如通过章节考试、实操成果考核、期末大作业等测评手段,评价学生学习成果。两者相互补充,让学生学科素质展现的更加立体。
结论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顺应了数字化进程,对税法课程教学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税法课程中“企业所得税”教学应用为例,通过构建混合式教学体系、整合优质教学资源、完善教学评价体系,为税法课程教学提供新的视角,教师应充分发挥混合式教学模式的优势,为社会培养更多应用型人才。
(作者单位: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吉林 吉林132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