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理论

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模式研究

□杜倩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人类社会步入了数字化时代。数据是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媒介,是知识创新的基础。推进数据资源的社会化利用,促进知识生产并提升社会生产力,是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最终目的。然而,在现阶段数据难以在知识产权体系中获得专有权保护,这就需要加强对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性,尊重数据的持有者权益,构建数据流通框架,实现数据的社会化配置。基于此,本文对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模式展开分析和研究,以期提高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成效。

前言

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全球经济竞争正在从有形的“物质”要素转变为无形的“数据”内容。数据作为数字经济发展背景下的新能源,它也是数字经济最重要的特征。知识产权和数据作为无形资产,运用知识产权保护数据资源具有较强的优势。同时,在知识产权进行数据保护时,也应根据数据要素本身的特性和需求进行调整,从而增强保护成效。

数字经济时代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

数据作为知识和信息在数字时代的基本方式,在新技术和新兴商业模式的推动下,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经济发展的潜力也不断提升。数据并不是天然受知识产权的保护,但将知识产权保护手段应用于数据保护中具有较强的契合性。

首先,数据是无形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都是无形的。数据作为无形资产,也符合此特点。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也建立了一套机制来保护无形资产,它同时能够应用于数据领域。其次,数据具有分享性,并不具备排他性的特点。知识产权虽然赋予了权利人一定的排他性特点,但这种排他性并不是绝对和必需的。权利人可以利用许可、转让的方式分享知识产权。数据同样也具有相似的属性,可以利用授权使用、共享的方式将数据信息分享给他人。知识产权体系中明确了关于许可和转让的规定,这也为数据的合法分享提供了法律支持。

数字经济利用生产工具的变革,将数据作为全新的生产要素,颠覆了以往的技术和商业框架,改变了经济发展的运行机制。数据的知识产权保护也是数字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它是对数据在法律上的赋权,也是信息时代背景下的重要工作。

知识产权分类保护数据的建议

根据知识产权的类型,在数据保护的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协调工作,进而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一、著作权保护

在著作权法中数据具有“作品”的性质和特点。然而,目前我国的著作权法并没有以明文的方式将数据纳入保护范围之内,没有其他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将其明确列为作品的类型。鉴于我国著作权法缺乏明确的作品构成要件的界定,并且知识产权体系更加强调“独创性”,这一情况也使部分基于事实构建的数据库难以获得法律的保障。为此,这就需要在现有的列举立法框架内,建立一种灵活的作品构成要件体系,设定更加宽泛且具有适应性的标准机制,将满足这些要素的数据产品纳入著作权保护之中。

二、邻接权保护

邻接权和著作权在很多方面存在相似性,尤其是它们都不具备独创性的特点,这也使邻接权能够以较低的法律制定成本来保护数据。然而,鉴于我国著作权法采用的是权利法定原则,如果要将非独立性的数据库,特别是其他非独创性数据客体纳入邻接权的保护范畴之内,则需要在立法层面上对其类型进行论证。基于此类考虑,应通过拓宽邻接权的法定类型边界,进而实现对非独创性数据的法律保护,将其纳入到更加广泛的保护机制中。

三、专利权保护

数据算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特点,这也符合专利法中关于“创造性”的要素。因此,这就需要对现有的专利法采用的列举式立法模式进行调整,为专利法的应用预留更多的空间。一方面,大数据涵盖了单纯的商业方法、特定的算法以及计算机软件,这在本质上并不满足专利法所规定的特性要求。另一方面,专利具有新颖性、非显著性的特点,在应用于企业数据的组织、筛选和计算期间,容易引发专利保护工作上的问题。为此,这就需要综合考量专利授权的各类限制条件,放宽对商业方法和专利审查标准,更好地适应这一领域的发展需求。

四、商标保护

对于成型的数据产品的注册商标,能依托于商标法予以保护。在此期间,数据商标保护应与其他客体相同,为数据产品提供相应的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进而为数据生产、经营者提供更多的信誉,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服务支持。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也能够更好地实现商标注册竞争,进而不断提高商标申请的数量,提高商标申请的质量。

五、反不正当竞争保护

反不正当竞争能够将数据组成一种竞争性的市场利益结构,进而保护企业内部的数据信息。但商业秘密仅能给予权利人对抗权,实践中还原工程篡取原始数据的情况,无法构成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保护数据也会造成企业恶意数据隐藏,可能会出现断层数据的情况。

结语

综上所述,数据作为权益而并非权利被保护,这也意味着保护并不是绝对的,不意味着其他竞争者不能完全使用这些信息。为此,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数据,应充分利用其优势,结合数据要素本身的特点和商业实践的需求,不断扩展知识产权的要素,进一步实现升级和扩展,促进产业的深刻变革。

(作者单位:石家庄学院 河北 石家庄050035)

2024-10-23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60304.html 1 数据知识产权的保护模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