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河北利钧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河北利钧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不良资产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的以下债权,已依法转让给河北利钧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该等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还款协议、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已依法转让给河北利钧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河北利钧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等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河北利钧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序号 借款人名称地区 借款合同编号债权本金余额(元) 债权利息余额(元)抵押物担保人、抵押人名称担保合同编号

(截止至2021年3月31日) (截止至2021年3月31日)

1 霸州市胜芳志兴河北省46930582.85 4015443.85

制管有限公司霸州市

位于霸州市胜芳镇东方街、中华街、前进街的土地(55309平方米)和房产(13243.93平方米)

薛志生、薛平新, 金振中、徐丽娟, 薛品海、杨士霞 , 河北健泰钢结构有限公司, 霸州市宏升实业有限公司

《授信额度协议》(合同编号:冀-07-2017-032), 《融易达业务合同》(合同编号:2018年志兴融易达字01号),《融易达业务申请书》(编号:2018年志兴融易达融申字01号), 《融易达业务合同》(合同编号:2018年志兴融易达字02号), 《融易达业务授信额度使用协议书》(编号:2018年志兴融易达额度字02号), 《融易达业务申请书(卖方申请专用)》(编号:2018年志兴融易达融申字02号), 《债权转让书》(编号:2018年志兴融易达债转字01号)、《债权转让书》(2018年志兴融易达债转字02号),《应收账款转让确认书》(编号:2018年志兴融易达转确字01号)、《应收账款转让确认书》(编号:2018年志兴融易达转确字02号)

最高额保证合同[冀-07-2017-032(保1)],最高额保证合同[冀-07-2017-032(保2)],最高额保证合同[冀-07-2017-032(保3)],最高额保证合同[冀-07-2017-032(保4)],最高额抵押合同[冀-07-2017-032(抵1)]

2024-02-26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43125.html 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河北利钧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