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理论

履行执法监督职责 推进统计调查法治建设

□李瑞虎

2020年11月16日,中央召开的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并系统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新发展阶段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行了新的全面部署,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统计调查履行执法监督职责、推进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改革发展发表重要讲话并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九大将“完善统计体制”列入“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将统计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赋予新的内涵和定位。近年来,国家统计局一方面围绕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贯彻落实,印发了多部统计规范性文件,与《统计法》《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共同搭建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完整制度框架。另一方面,始终保持对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全面打响了维护统计数据质量的保卫战、攻坚战。这充分体现了国家统计局党组重视统计法治、厉行统计法治、维护统计法治的决心和担当。

强化责任担当,切实筑牢防惩统计造假堤坝。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筑牢坚实堤坝。要深刻认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新形势、新变化、新挑战和新任务,打造“不想造假”防线。要落实全面防惩造假责任,形成从领导干部到工作人员的防惩造假责任闭环,筑起“不能造假”堤坝。要严查行政干预,加大案件通报曝光。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建立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常态化机制,形成“不敢造假”震慑。

强化基础管理,切实落实法治制度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各项要求,强化基础管理,积极建章立制,完善和规范统计法治制度机制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相关重要文件,切实把精髓实质和核心要求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去,研究制定系统统计法治工作制度,确保调查数据质量责任有效落实。二是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统计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本系统统计执法监督系列制度。三是全面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将责任制执行情况列为年度述职述廉和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四是进一步健全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五是扎实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

强化普法宣传,切实提升依法统计调查意识。要始终坚持把统计法治宣传活动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重要抓手,既要大张旗鼓地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又要做到宣传有针对性有实效。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谋划工作。要将学法普法作为统计调查人的本位职责,贯彻到统计调查工作的各方面各阶段各专业,构建“学法、懂法、普法、用法、守法、执法”的统计调查法治体系。要加强对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宣传,做到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全覆盖。要创新普法宣传方法,充分利用“两微一抖”等新媒体、新平台,编印典型案例、制作动漫微视频,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强化执法监督,切实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要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利剑作用,有效遏制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既要加强针对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开展常规统计执法检查,又要大力推进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强统计执法与专业统计的协作配合、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配合,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省、市、县三级调查队的纵向联动,总队统一调配力量,全系统形成执法合力,保障调查数据真实可靠。强化执法人才队伍建设,把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硬的同志充实到执法队伍中,建成一支高素质的统计执法队伍。

(作者单位: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

2020-12-26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78038.html 1 履行执法监督职责 推进统计调查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