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牛笑)《雄安新区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先行覆盖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等人群,2027年底前启动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2028年实现职工和居民群体全覆盖。
在保障对象、评估标准、缴费费率、服务项目等方面,新区与国家政策保持基本一致,同时参照先进地区经验适当提升待遇标准。新区探索“基本+商业”的差异化保障安排,推动长护保障待遇不低于北京水平。长期护理保险征缴参照医保缴费基数,按照国家、省统一费率政策执行。
新区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管理参照现行社会保险基金有关制度执行,基金单独建账、单独管理、专款专用,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范围,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此外,新区承担了多元筹资、多元保障等6项国家长期护理保险改革任务,同时自主开展了服务承接疏解、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待遇提升、赋能产业发展等9项改革创新举措。在多元筹资方面,鼓励残联、工会、妇联、红十字会等部门以及通讯、金融等单位,通过慈善帮扶、公益捐赠或帮扶项目资产收益对特定人群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予以参保资助,保障低收入人群全面参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