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系依据中国法律登记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商业银行。本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致力于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股东管理机制,履行法定的对股东资质变动情况进行核实的义务。
经本行核查,并依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对股东信息进行核实,发现部分股东与本行失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第五条及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股东作为公司的成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相关股东长期处于失联状态,既不便于其自身权益的及时主张与行使,亦不利于本行建立清晰、透明的股权关系。
为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现依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谨以此公告方式告知相关失联股东: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对股东资质的审查,对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信息进行核实并掌握其变动情况,就股东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进行判断,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或披露相关信息。本行作为持牌金融机构,负有持续识别和更新股东信息的法定监管义务。
相关股东失联已构成对本行履行审慎监管要求的障碍,若公告刊载后仍未联系,本行将依法进行内部管理,并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尽快与本行指定联系人取得联系,以确认您的股东身份、办理相关法律文件更新手续,并履行法律及本行《章程》所规定的股东义务,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315-2352654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建设南路19号唐山新世界中心写字楼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本公告视为有效送达方式之一。敬请相关股东见此公告后相互转告,并及时与本行联系。
失联法人股东名册
序号企业名称
1唐山市路南区劳动服务公司
2唐山市路南区劳人局服务公司
3唐山市第二金店
4唐山市银兴经济开发总公司
5唐山市金达商贸有限公司
6唐山市第六轧钢厂
特此公告。
唐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