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社会民生

石家庄市出台中小学春秋假实施方案

本报讯 日前,石家庄市教育局等十六部门联合印发《石家庄市关于设置中小学春秋假安排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中小学增设春假、秋假。

弹性设置,衔接假期。《方案》明确,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可参照执行)在保证学年教学总时长不变的前提下,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其中,春假时间与清明节衔接,原则上于清明节假期前两天放春假;秋假与中秋节衔接,原则上于中秋节假期前两天放秋假。九年级及高中阶段学校暂不安排春秋假。

减负提质,丰富体验。《方案》强调,春秋假以学生及家庭自主安排为主,不得以任何形式布置家庭作业;严禁学校以开放自习场所、提供托管服务等名义,组织线上线下授课、集体补课、上新课。

多方聚力,协同看护。《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作用,统筹利用企事业单位场所、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少年宫、儿童之家等资源,就近就便提供公益托管和文体、科普等实践活动,缓解家长假期托管看护难题。

资源惠民,护航出行。《方案》提出,鼓励各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场馆在春秋假期间保持日间开放、不闭馆;各级各类场馆资源、各旅游景区景点、研学基地等应坚持“应免尽免、能免则免”原则,按规定对未成年人减免费用,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降低中小学生及家庭文旅体艺消费成本。

2026-08-25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98320.html 1 石家庄市出台中小学春秋假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