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马源霖(及担保人刘晓莹、郑勇、邢燕):
根据我公司与霍荣琦(公民身份证号码:130924199403040737 、住所: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高湾镇后程村342号)于2026年8月10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邢台市冀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马源霖不良贷款债权一笔,本金金额2000000.00元,欠息846403.95元,本息合计2846403.95元,通过转让方式依法转让给霍荣琦。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自公告之日起,请相关债务人立即向霍荣琦履行还款义务。以后,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债务人和霍荣琦自行承担,邢台市冀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
邢台市冀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