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00105783910L,以下简称转让方)作为保证人,于2023年9月15日代贵司向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清偿借款债务(共计59,234,678.25元,其中本金5000万元,利息2047178.20元,罚息7187500.05元)后,依法取得对贵司的追偿权。
现转让方与邢台璟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03MA7L7D9U5G,以下简称受让方)签署《追偿权转让合同》,转让方已将其对贵司享有的全部追偿权(包括代偿本金、资金占用利息、实现债权产生的全部费用等主债权及附属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邢台璟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现双方联合公告通知:自本次债权转让生效之日起,上述债权相关全部权利由邢台璟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享有。请贵司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立即向邢台璟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全部清偿义务。
若逾期未能清偿,邢台璟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将依法采取诉讼、保全等法律途径追索债权。
受让方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18932961755
联系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守敬南路1289号锦江天地商业中心5号楼3层QN018号
转让方: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邢台璟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