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理论

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创造经得起检验的实绩

□张敏 方菲

为政之道,贵在知止,成在守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一个地方不应该什么都干,而是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这一重要论述,为广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指明了方向、划定了标尺。政绩从来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盲目作为,也不是“躺平佛系”的消极不为,而是在明辨是非、权衡轻重中精准发力,在坚守底线、深耕细作中久久为功,唯有把握好“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的辩证统一,才能真正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过硬实绩。

有所为,是使命所系、职责所在,体现的是担当精神与实干品格。它要求领导干部心怀“国之大者”,对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闻令而动、坚决落实;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在构建新质生产力、深化改革开放、推进乡村振兴等关键领域精准发力、久久为功。浙江义乌的发展就是生动例证。从“鸡毛换糖”到“世界超市”,当地没有盲目跟风、贪大求全,而是几十年如一日坚持“兴商建市”,尊重市场规律、激发群众首创,最终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富民强市之路。这种“为”,是基于规律、立足长远的科学作为,是“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担当。

有所不为,是边界所定、规律所限,彰显的是法治思维与战略定力。政绩的创造不能任性妄为,必须在法治框架和客观规律的轨道上运行。有所不为,就是要保持清醒认知,不越界干预、不盲目冒进、不搞花架子,将该由规律、市场和群众主导的空间还给规律、市场和群众。无视生态保护红线,逾越法律边界,最终只会受到规律的惩罚和法律的严惩。尊重市场逻辑,不越界干预企业微观经营;相信群众力量,不越位包办代替基层治理;保护绿水青山,不越量超出资源承载限度。这都是“有所不为”的应有之义。

“为”与“不为”并非截然对立。有所不为,是为了更好地有所为,把有限的资源和精力投入最该干、最能干成的事情上;有所为,必须以有所不为为前提,确保行动在正确的轨道上行稳致远。“有所为”与“有所不为”辩证统一,共同服务于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这一根本目标。只顾“有为”而忽视“不为”,可能导致方向偏航、资源错配,甚至留下发展后遗症;只讲“不为”而放弃“有为”,则是失职渎职,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真正的政绩,必然是“为”与“不为”有机结合的产物。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越是任务艰巨,越需要深刻领会“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法艺术。要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智慧,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从根本上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要提升辩证思维和全局视野,善于审时度势,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该为时坚决为,不该为时坚决不为。要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评价办法,发挥好“指挥棒”作用,推动形成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

知止而后有定,有所不为方能大有作为。为与不为之间,见格局、显担当、考智慧。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各级领导干部深刻把握并自觉践行“有所为有所不为”实践要求,少一些“什么都干”的盲从,多一些“精准发力”的清醒;少一些“贪大求全”的浮躁,多一些“久久为功”的韧劲。唯有如此,才能避免“解决一个问题,留下十个遗憾”的被动,创造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扎实业绩。

(作者单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2026-05-21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92987.html 1 有所为有所不为才能创造经得起检验的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