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长城论坛

因地制宜 因势利导 合力提升耕地保护水平

□路昱清

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证,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到:“严守耕地红线,严格占补平衡管理,统筹农用地布局优化。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黑土地保护和盐碱地综合利用,提升耕地质量。”耕地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调动各类主体保护耕地积极性,进一步压实政府部门耕地保护责任,激发农民保护耕地内生动力,营造全社会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推进耕地保护共建共治共享,不断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全面压实政府部门耕地保护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担负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应整合各部门监管执法力量,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一是严控占用,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紧盯乱占耕地建房、侵占耕地挖湖造景、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等典型问题,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监测、大数据排查等技术手段,织密“人防+技防”监管网络,及时发现处置违法线索,强化耕地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坚决整治乱占、破坏耕地行为。二是严格补充,优化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对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实行年度“算大账”,经批准占用耕地但不能补充耕地的按规定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综合考虑开垦耕地的平均成本、占用耕地类别、耕地质量以及补充耕地后续培肥管护资金等因素,合理确定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审计监督,确保专款用于开垦新耕地。三是严守总量,开展耕地保护责任考核。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细则,逐级分解耕地保护任务,每年对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稳住耕地总量。

持续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积极性。农民是耕地的“一线守护人”。应不断激发农民保护耕地的内生动力,促进政府耕地保护的责任目标与农民土地耕种的收益权益相统一,从根本上长久解决耕地保护问题。一是提高农民种粮收益。不断完善粮食价格、种粮补贴、农业保险等政策保障体系,特别是将粮食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增加种粮农民收益,让农民多种粮、种好粮、能致富,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二是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十五五”规划建议强调“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稳步推进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特别是着眼有效衔接小农户和现代农业,保障农户使用、流转承包地等各项权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的土地权益,提升农民保护耕地的主动性。三是引导农民用地养地。针对耕地土壤板结、耕作层破坏及表土流失等耕地质量下降等问题,各级财政加大耕地功能恢复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对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地区和农户给予适当补贴,引导农民推广有机粪肥、秸秆粉碎就地就近还田利用等用地养地措施,改良培肥土壤,提升耕地地力,推进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

大力提升全社会耕地保护参与度。端牢“中国饭碗”,需要全社会参与、支持耕地保护,赋予耕地保护更为丰富的内涵。一是鼓励社会资金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农业规模化经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资金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等参与高标准农田日常管护,健全高标准农田多元化投入、多渠道管护经费保障机制。二是加强技术研发拓展非传统耕地资源。科研院所、农业企业等应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关键作用,加强科技研发和生产投资,因地制宜探索利用戈壁、荒漠等发展可持续的现代设施农业,创新垂直农场、植物工厂等促进农业空间高效利用。同时,创新盐碱地生态治理改良模式,培育推广耐盐碱品种,推进盐碱地长效可持续利用。三是创新经营方式提升耕地产出效益。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服务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用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经营方式,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集成推广高产高效模式,示范带动小农户提升耕地产出效率,在有限的耕地上持续提升粮食产量产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作者单位:河北农业大学)

2026-03-10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88855.html 1 因地制宜 因势利导 合力提升耕地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