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肖容
新形势下,如何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协调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全面准确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要求,成为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问题。本文聚焦政策引领、源头治理、科技赋能、全民参与四个维度,探索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的路径,以期为我国生态环境改善提供支持和动力。
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路径
政策引领:以制度创新筑牢治理根基
政策作为污染治理“指挥棒”,需通过动态优化、精准落地与跨域协同,筑牢生态保护与污染治理的基石。
一、构建动态适配政策体系
建立“顶层制度+专项补充+评估修订”三层体系:针对微塑料、抗生素等新污染物,完善制度体系,填补空白;组建多元评估团队,定期核查政策与环境质量匹配度,修订不合时宜条款。明确各部门分工,生态环境部统筹框架,相关部门协同制定细则,确保政策修订后快速落地。
二、完善精准激励约束机制
对企业推行“环保信用分级管理”:高信用企业享税收减免、审批绿色通道,失信企业受限产、信贷限制,信用等级与政府采购挂钩。对地方政府建立“政策落实台账”,将跨区域协同、执法能力建设纳入考核,未达标地区约谈负责人并暂停生态补偿资金。
三、强化跨区域协同机制
各区域联合建设“跨区域生态环境治理联盟”,轮流牵头,定期召开协同会议。制定《跨区域污染应急联动预案》,明确污染通报与响应流程;建立“跨区域生态补偿资金池”,用于跨界治理与修复,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在关键区域设“联合监测站点”,实现数据共享,破解责任推诿。
源头治理:从根源削减污染产生
聚焦工业、农业、生活三大源头,通过“定制化改造、模式推广、全链管控”减少污染。
一、推动工业源绿色转型
对钢铁、化工等行业实施“一企一策”:老厂区用“节能+深度治污”方案降排放,新厂区按“循环化设计”实现废水、固废内部循环。建立“转型帮扶机制”,政府设专项补贴,引导金融机构推出绿色贷款。环保部门定期核查,逾期未完成改造企业依法整改。
二、推进农业面源系统治理
粮食主产区推广“稻虾共作”等生态模式,通过“政府+合作社+农户”体系,科技部门提供种苗与培训,合作社统销农产品,降化肥农药使用。养殖集中区建“粪污处理中心”,用“厌氧发酵产沼气+沼渣制肥”技术,给农户补贴促有机肥还田。农田与水体间建生态缓冲带,拦截污染物。
三、构建城乡一体生活源治理体系
城镇推进“污水管网改造+垃圾分类升级”:改老旧小区雨污分流管网,推“定时投放+上门回收”垃圾分类。农村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站,用低成本技术治污水;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垃圾模式,配保洁员并给补贴。将治理纳入城乡规划,同步推进。
科技赋能:以技术创新提升治理效能
通过监测升级、技术突破、数字赋能,解决“监测不准、技术不适、效率低”问题。
一、打造全域智慧监测网络
建“空天地水”一体化体系:卫星遥感测生态、无人机巡污染、传感器采实时数据,实现污染物追踪溯源。监测网络向中小城市、农村延伸,优先用国产设备;开发“移动监测”App,给基层配便携仪,即时传数据提效率。第三方机构定期维护设备,确保数据可靠。
二、搭建产学研技术转化平台
高校联合科研院所、企业成立“污染治理技术联盟”,定期转发企业技术需求,定向研发废水处理、固废利用等技术。设专项基金,奖励落地技术研发团队,补贴用新技术企业。工业园区建“技术示范基地”,组织企业观摩,促技术落地。
三、推进微生物技术应用
搭建“微生物治污数字平台”,整合菌株资源、应用案例、效果数据:企业可通过平台查询适配的功能菌株与技术方案,环保部门可实时监控重点区域微生物治理项目的进展;利用AI算法分析不同污染场景下的微生物代谢规律,预测治理效果,为技术方案优化提供支撑。流域治理可以通过数字平台模拟不同微生物菌剂的投放方案,选择对流域生态影响最小、治理成本最低的方案。
全民参与:以社会协同夯实治理基础
通过渠道拓宽、权益保障,激发参与热情,形成“人人有责”氛围。
一、拓宽多元参与渠道
升级“12369举报平台”,增加拍照定位功能,简化流程并及时反馈;社区设意见箱,接收建议转部门。培育环保社会组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活动;“企业开放日”,重点企业定期开放治污设施,邀请公众参观。
二、保障公众环境权益
深化信息公开:企业定期公示排污,地方发布环境质量报告,多渠道推送。完善公益诉讼,简化流程,支持社会组织、检察机关追责;建立“环境损害赔偿账户”,资金用于修复。司法设诉讼绿色通道,财政专款专用账户资金,定期公开明细受监督。
综上所述,各地区应针对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的实际情况,结合最新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积极主动地追溯与治理污染源头,引进先进的环境监测与污染治理技术,邀请广大群众参与生态治理,及时且有效地处置污染难题,促进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协同提升,为美丽中国建设筑牢根基。
参考文献:
朱达俊.新形势下政企合力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路径[J].环境保护,2024,52 (Z4): 21-23.
(作者单位: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41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