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理论

提升医疗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赵家安

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民生性工作,涵盖社会各行各业、方方面面,共建共治共享是其基本目标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行业调解,抓实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医疗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必须落实信访法治化要求,加大前端化解、源头治理力度,发挥好行业部门职责优势,做到“懂行规、知行情、说行话、了行事”,努力实现行业问题行业解决。

坚持在预防上下功夫。做好预防工作必须坚持“治未病”理念,做到“见之未萌、化之未发、止之未诉”。工作中,要坚持关口前移、下沉一线,主动约访接访,对医疗领域的一些共性问题、疑难复杂问题,主动排查、主动研判,拓展问题来源,摸清行业底数,建立工作台账,真正做到情况明、底数清。特别是对一些具有典型意义的问题要综合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方式,加强对成因的结构性、整体性分析,制定出科学的提高和防范措施。

坚持在化解上下功夫。做好化解工作,必须立足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构建多元化解体系。调解是有效的社会治理方式,要把调解贯穿到解决问题的始终,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群团组织、调解组织作用,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用足各类解纷方式。特别是在医疗行业,医患纠纷偶有发生,其中涉及医疗技术、服务质量、患者权益等多方面因素,调解员需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全面考虑纠纷成因、患方实情、个人家庭、临床情况等因素,公平公正、以人为本地做好医疗纠纷防范化解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良好医疗环境。

坚持在法治上下功夫。法治是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有力抓手。要以法治方式推动定纷止争,提升医疗行业领域调解人员法治素养和群众工作能力,将行业调解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主动做好释法明理、人文关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特别是针对医疗领域矛盾纠纷,需要医生、律师、调解员、心理咨询师等人员合力化解,加强法治引领和心理疏导,不仅要讲事实摆依据,也要注意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生活上的关心和心理上的关怀,全面提升医疗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

(作者单位:河北省眼科医院)

2025-09-04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79164.html 1 提升医疗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