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长城论坛

加快释放数据对平台经济发展的驱动作用

□孟凡新 欧阳日辉

平台经济是以数据驱动为核心模式的经济形态。数据要素与平台经济形成耦合性,在不同阶段呈现资源化、产品化、全域化的特征,推动平台成长、扩张和赋能。平台数据要素供需不匹配、应用水平不足、要素流动不畅、权益保障不全等因素制约作用发挥,建议通过增强优质数据供给、促进数据复用融合、强化生态价值共创,充分释放平台经济的发展活力和数据要素增长潜力。

数据驱动作用发挥的制约因素

生产环节:平台数据要素供需不匹配。平台经济异质关联数据市场化供给不足。由于数据要素市场化交易制度不健全,目前平台企业往往需要通过收购、入股其他企业或平台等方式获得数据使用的合法性,这使得原本应该通过市场解决的问题通过企业内部解决,增加了交易成本。平台经济同质数据抓取形成“反向激励”。数据天然具有非排他性,在没有技术加密或法律规制下,新兴平台企业或后入市场的小型平台通过对原有平台的数据抓取,无需投入大量的时间培育用户即可获取高质量的同质化数据。新进入平台通过“搭便车”不正当地获取其他平台的数据价值,业务与被抓取平台形成替代关系,低成本享受其他平台企业前期耗费大量资源才获取到的数据和用户资源,损害到其他企业主体的数据要素资源开发创新积极性,起到“反向激励”。

使用环节:平台数据应用水平不足。平台核心技术供给不足影响数据应用深度。与国外领先平台相比,国内平台企业对于商业模式创新注意力大于技术创新,导致在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和应用等全生命周期过程的技术能力普遍处于劣势。平台重“消费端”轻“产业端”影响数据应用广度。我国平台经济长期侧重消费互联网,产业互联网发展刚刚起步,平台经济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数字化渗透依然处于初期。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组织形式,平台模式对其他产业的渗透是推动产业数字化的主要模式。平台重“消费端”轻“产业端”,应用场景侧重需求侧,产业层面数据复用、融合不畅,在传统产业升级、创新价值链等方面作用不足。

流通环节:平台数据要素流动不畅。平台间壁垒限制数据流动。封闭生态成为平台企业搭建的护城河,不利于平台提升创新投入、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数据流动壁垒也妨碍中小初创企业从不同的平台之中获得相应的资源,抬高了创新创业者跨平台推广的成本,不利于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平台数据共享流动机制缺乏。平台与政府及行业之间数据共享流动的制度规则还不完善。政企数据共享对接以单向为主,无法实现双向、实时和高效共享,现有的部分数据共享过程中存在政府行政性指令多、平台数据共享激励少、法律制度缺乏等问题。平台与行业数据共享在责任主体、内容边界、共享流程与方式、利益补偿等方面还有诸多不明确,数据规模化也增大了安全性风险。依托市场化方式实现数据交流流动的瓶颈依然尚未突破,全国范围内的数据交易所相关机构依然在探索中,数据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导致共享市场的建设成本巨大,数据孤岛问题依然较为普遍。

分配环节:平台数据权益保障不全。平台数据劳动收益分配不明确。平台经济数据要素化过程自动化程度还不高,需要数据劳动者在数据收集、数据标注、标准化处理、数据挖掘等方面提供人工劳动。平台数据劳动者的收益分配问题缺乏明确的规定,平台数据劳动的补偿规则和激励机制不健全。平台数据滥用导致负外部性。平台企业对数据要素的不当使用,也引发了诸多基于数据的超范围采集、算法歧视、算法霸凌、大数据滥用等问题,侵害平台经济相关主体的权益。双边市场下“免费服务+数据提供”的模式,使得平台企业通过规则或技术手段强制收集非必要用户数据成为常态,违反最小化原则采集的数据所含的个人信息导致隐私泄露。

数据驱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

加快释放数据对平台经济发展的驱动作用,要从优化数据供给、拓展数据场景、推动价值共创等多方面持续推动,强化平台生态在数据价值释放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规避数据封闭和隐私侵犯带来的负面效应,加快释放平台经济的发展活力和数据要素增长潜力。

以激励、补偿机制增强优质数据供给。第一,强化平台数据激励机制。保障平台企业的数据劳动价值,强化制度约束和司法惩戒避免产生数据“搭便车”等负向激励。支持各类平台企业以隐私计算、联合建模等多种形式开展合作,鼓励平台企业开放共享数据应用成果。推进公共数据与平台数据深度融合应用,鼓励平台企业依托公共数据开发并提供公益服务,鼓励平台企业开放自身相关数据资源,促进孵化全社会层面数据公益性应用。对市场主导型平台企业实行用户数据可移植性,确保与其他竞争者提供的补充服务有互操作性,为新进入平台和中小平台提供数据创新应用的生态环境。第二,探索数据权益补偿机制。增强异质性、关联性才能更大程度产生价值激发,产业链上下或其他行业数据的融合价值更高。鼓励平台企业探索形成面向原始数据来源方的权益补偿机制,如向数据采集、储存、清洗、标注、整理、分析等主要贡献者和劳动者提供激励机制,通过数据信托、 数据银行、数据保险等第三方中介模式,提升优质数据源头企业权益补偿的议价能力,增强异质性、关联性优质数据的供给。

以场景、技术牵引促进数据复用融合。第一,推动平台多场景数据价值释放。依托平台生态强化数据要素乘数效应,推动数据要素在不同产业和细分行业实现复用增值。发挥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的丰富场景优势,海量数据优势和资源配置能力,加速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强产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在全场景、全链路数字化情境中加快推动产品制造、流通和服务信息的实时交互,基于数据实现上下游企业和服务企业的网络协同,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第二,强化平台数字技术支撑。推动大型平台企业在技术研发和模式创新方面形成自主优势,将大型互联网平台纳入国家科技创新力量体系,推动大模型算法、先进计算、算网融合等技术研究实现突破,加快数据要素资源的标识、授权、安全交换等基础技术研究,鼓励探索隐私计算、云计算、区块链等关键技术落地应用,为大规模、多场景数据应用等提供技术支撑。

以共创、共享生态推动数据价值流动。第一,鼓励平台生态价值共创。以数据价值共创而非源数据共享的方式加快数据融合价值释放。推动平台经济产业链上下游异质性、关联性数据价值释放,鼓励平台企业与传统企业基于数据进行价值共创,通过数据产品化在业务流程中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加快平台企业对传统企业如工业制造、农产品生产等领域的融合共创,依托平台生态实现数据价值外溢。第二,探索数据生态共享机制。鼓励大型平台企业探索数据生态共享机制,提升数据要素流动效率,推动数据价值释放。构建大型平台企业之间打破流量经营封闭的数据开放边界、行业操作指南和标准规范,保障平台据以建立的互联网基础设施的默示基本规则开放性(如地址解析的互联互通、搜索引擎的数据抓取、链接的开放性等)。广泛应用隐私计算、联邦安全计算等数据可用不可见技术为平台生态企业数据价值应用提供安全保障。

(作者单位:孟凡新,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管理研究所;欧阳日辉,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

(原载《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24年第5期)

投稿邮箱:hbjjrbll@163.com

2025-01-04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65023.html 1 加快释放数据对平台经济发展的驱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