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众信用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众信用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ZSHB-BW4-2203众信用通德-05),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众信用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众信用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众信用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众信用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转让方: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011054144,李先生;

受让方:众信用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633322268,王先生;

2024年6月6日

附:转让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借款人名称债务情况(截至2024年3月21日)担保物(含抵质押物)担保人

借款合同编号或司法裁判文书号本金 欠息、迟延履行金、保全费

1 唐山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8)冀02民初2号121,460,000.00 103,234,247.50“曙光大厦”项目土地使用权和“曙光大厦”唐山通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山通德科技有限公司、尹德来、杨丽莉、陈开红、杨秀悦

2024-06-06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49974.html 1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众信用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