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原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应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6日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序号 借款人名称借款合同名称、编号担保人名称担保合同名称、编号
1 河北弘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SJZZX0510120160007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河北海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河北弘谷饮食管理有限公司、SJZZX0510120160007-11号、SJZZX0510120160007-12《保证合同》;SJZZX0510120160007-13号《个人保证合同》、《担保承诺函》;
SJZZX0510120170045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胡跃辉、程青乔、靳见咏SJZZX0510120160007-21号《个人抵押合同》;SJZZX05(高保)20170046-11号、SJZZX05(高保)20170046-13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SJZZX0510120170046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SJZZX05(高保)20170046-12号《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承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