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与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及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债务人)及担保人。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继承人立即向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义务。
特此公告。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3年9月4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及其相应担保人或其继承人应支付给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若借款人(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联系人:张先生 0311-68001134
刘先生 0311-66881681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6号互联网大厦C座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9日
公告清单
序号 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综合授信/借款合同编号及名称保证合同编号及本金余额(元)欠息(元)诉讼费(元)
抵押合同编号(截至2023年9月4日)(截至2023年9月4日)
1 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邢钢焊网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授信合同-0665542最高额保证合同-0665542-001211,781,008.7422,813,585.580
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0669386最高额抵押合同-0665542-002
2 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邢钢焊网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授信合同-0551363最高额保证合同-0551363-0010372,418.260
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0594631最高额抵押合同-0551363-002
3 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邢钢焊网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授信合同-0551363最高额保证合同-0551363-001033,698.550
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0601207最高额抵押合同-0551363-002
4 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邢钢焊网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授信合同-0551363最高额保证合同-0551363-0010491,743.440
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银行承兑协议-0601205最高额抵押合同-0551363-002
5 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邢钢焊网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授信合同-0551363最高额保证合同-0551363-0010372,418.260
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0594626最高额抵押合同-0551363-002
6 河北鼎源牧业有限公司中鼎联合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合同-0473210最高额保证合同-0473210-001479,853.93306,735.836,681.79
借款合同-0474731最高额质押合同-0473210-003
7 河北佰盛牧业有限公司中鼎联合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合同-0473223最高额保证合同-0473223-001396,485.63254,169.159,154.42
借款合同-0474732最高额质押合同-0473223-003
合计212,657,348.3024,644,769.0715,8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