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九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邢台森之甄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河北九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偿付义务人的债权、担保权利及全部其他权益依法转让给邢台森之甄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下列清单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偿付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偿付义务人的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向邢台森之甄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分立、合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债务人本金利息孳生息垫付费用债权总额担保人
邢台龙凤工贸有限公司17,690,000.00293,809.845,646,276.87129,502.0023,759,588.71高建军、潘素英、潘志毅、靳瑞丽、高建通、刘胜满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2年12月2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及利息,借款人及其相应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应支付给邢台森之甄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转让方:河北九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邢台森之甄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