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及财政部、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张家口家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合同编号:信冀-A-2022-0032-01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张家口家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张家口家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联合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张家口家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上述债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现联合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张家口家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党旻】,【18633000039】
张家口家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联系人及电话:【檀咏林】,【15810714057】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张家口家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023年4月11日
序号 贷款人借款人债务情况(截至2022年7月31日)担保人担保合同编号抵/质押物
合同编号本金余额(元)利息余额(元)
1 天津银行股份廊坊大信容器天银石分营(借)17,000,000.00 3,374,403.18 毛丽强天银石分营(个保)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2018第192号2018第195号
石家庄分行李乐华天银石分营(个保)
2018第196号
刘胜岩天银石分营(个保)
2018第197号
廊坊大信天银石分营 (抵)廊坊大信容器
容器有限2018第193号有限公司名下
公司工业用地及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