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雅昌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河北雅昌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河北雅昌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立即向河北雅昌投资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义务。同时,下列借款均已到期或逾期,现一并予以催收,请下列借款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及时向河北雅昌投资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和承担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序号 借款人名称 借款合同编号担保人名称 担保合同编号贷款行未偿账面本金余额
(人民币 元)
1 河北爱弗特精细化 (晋营)农信借字[2011]第000238号、石家庄天亨化工集团公司、 (晋营)农信保字[2011]第000238号、晋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8,500,000.00
工有限责任公司 中长资(石)合字[2012]161号实际控制人赵梅玲、 中长资(石)合字[2012]162号
大股东赵龙及配偶牛彦芳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2年11月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及其相应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应支付给河北雅昌投资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雅昌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