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衡水市冀州区双冀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不良资产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的以下债权,已依法转让给衡水市冀州区双冀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该等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还款协议、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已依法转让给衡水市冀州区双冀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衡水市冀州区双冀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该等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衡水市冀州区双冀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衡水市冀州区双冀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1月4日
不良资产清单
序号 借款人名称地区借款合同编号债权本金余额(元)债权利息余额(元)垫付费用(元)担保人名称担保合同编号
(截至2022年6月20日)(截至2022年6月20日)(截至2022年6月20日)
1 河北中福针织服装河北省衡水市衡中小额2017203号、22,865,156.89 13,361,434.91 - 抵押人:河北中福针织服装有限责任公司;衡中小抵2017203号、
有限责任公司衡中小借2017203号、保证人:陈华、郑细铨、林建芬。衡中小保2017203-1号、
衡中小承2017132号、衡中小保2017203-2号
衡中小承2017133号、
衡中小承2017139号、
衡中小承2017152号、
衡中小承2018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