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邯郸市邯山区科美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邯郸市邯山区科美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邯郸市邯山区科美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立即向邯郸市邯山区科美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义务。同时,下列借款均已到期或逾期,现一并予以催收,请下列借款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及时向邯郸市邯山区科美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和承担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序借款人名称借款合同编号担保人名称担保合同编号贷款行未偿账面
号本金余额
(人民币 元)
1沙河市起点0040600036-2沙河市金安实0040600036-2016年沙中国工商5,300,000.00
玻璃有限公016年(沙河)字业有限公司、刘河(保)字00007-1号的银行股份
司00007号、00406利革、李苏平《小企业信贷业务保证合同》、有限公司
00036-2016年0040600036-2016年沙河沙河支行
(沙河)字00150(保)字0042号的《保证合
号同》、0040600036-2016年
沙河(保)字00150号的《信
贷业务保证合同》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2年10月19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及其相应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应支付给邯郸市邯山区科美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邯郸市邯山区科美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