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安县法院执行局仅用时12天,为55名农民工追回百万欠薪。
原告黄某等55人申请执行河北某公司劳动争议案,判决河北某公司给付黄某等55名农民工工资款共计1098175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利用多种途径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被执行人河北某公司收到送达文书后一直拒不履行。随后执行团队决定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将预罚款通知书、失信决定书和限制高消费决定书再次送达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考虑再三后主动联系办案法官,将案款一次性打入法院账户,财务人员经过仔细整理将案款逐一发放到55名农民工工资卡中,从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12天。(张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