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长城论坛

加快城投类企业市场化转型之路

□王昊

当前,城投类企业作为各级国有企业,为了持续做大做强,纷纷走上了市场化转型之路。那么,如何更好向市场要效益,向城市发展要空间,向服务民生要美誉,这些都是城投类企业在向市场化转型过程中面对的破解之题

近年来,随着国家“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级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干预也逐步减弱。同时,由于金融监管各项政策的全面严格落实到位,促使了政府和城投类企业的脱钩。城投类企业作为平台公司已经到了不得不转的关键时期,必须成为真正的市场化企业,去市场中谋求发展。

从承担政府任务向市场谋生存

城投类企业长期与政府的连带关系,让它背负了一般市场主体没有的沉重包袱,同时,也让其拥有了其他公司不可能得到的资产和信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开展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地国企纷纷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改革,持续推进自身的市场化转型发展。若要做好城投类企业的改革,我们认为可以从两方面着手,打开企业发展的新局面。

一是彻底解决存量债务。存量债务包括隐性债务的化解,是城投公司改革之路的一大障碍。面对债务难题,一方面要开源,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增强造血功能。这就要充分挖掘政策空间和自身潜力,提升主体信用评级,推动融资能力突破,努力拓展低成本融资渠道,并探索境外融资渠道;增强造血功能,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发挥自身资产优势,盘活存量资产,增强盈利功能。

二是逐步化解历史债务。要制订“一项目一方案”的切实解决措施,促进政府债务问题化解,寻求政府债务的确认和补偿,同时创新政府付费机制,扩大资源置换范围,可运用特许经营获取收益,如供水、停车服务、污水处理费等。要把新项目通过市场化方式承接,从源头上尽可能避免新的隐性债务产生。要盘活存量债务,借助专业公司运用专业化手段,进行债务处置。

从单一土地整理向多元业务拓展

城投类公司走向市场,必须打破单一土地整理模式,不能单纯依靠政府进行土地整理,如今土地出让收入的大幅度下滑,对更多城投平台的业务和债务偿付带了重大影响,甚至有些企业入不敷出面临破产重组的境遇。因此,城投类企业必须要未雨绸缪,加快实现经营业务转型,逐步从单一的土地整理向多元业务拓展。

然而,在转型方向上,目前城投类企业的转型方向主要是:产业投资、园区开发、国资运营的主体;或作为项目运营主体,发力于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县城补短板、中心城市和现代化都市圈建设等。与此同时,有些城投类企业也在向特许经营权等方向拓展。其经营范围既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等城投公司传统业务,也涵盖房屋租赁与物业管理、广告媒体、热力经营、燃气经营等领域。

其实,通过贸易或者一些土地注入,也能有效推动城投公司市场化转型,确实可以把城投公司的资产规模及营收规模做大,但从投资角度看,目前城投类企业投资的逻辑仍然沿线“老逻辑”。

当前,投资者并不在意城投类企业资产负债、现金流等,反而更关注平台公司的级别或是“唯一”属性,平台的重要程度决定了其融资利率以及获得政府支持的可能性,即金融机构认为政府会兜底的“幻觉”仍未打破。这也让城投类企业很难摆脱“背靠政府”的属性,使得各级城投公司即使走向了市场,也觉得自己有着得天独厚的地位。

从传统运营向智慧城市建设转型

城投类企业一直以来是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和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的主力军,在城市的水、燃气、道路交通和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积累了丰富经验,特别是新冠肺炎暴发以来,智慧医疗、疫情监测、智慧交通、在线教育、远程办公等智慧城市应用在疫情防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许多地方纷纷出台政策支持智慧城市建设与发展,城投类企业积极参与“新基建”,布局智慧城市类业务,直面数字化服务业务,既是顺应政府产业政策要求,又可以为自己开创新的经营业务领域。如果吸取城市运营方面的经验,利用合理的商业模式,参与如市民卡、大数据、无线商圈、智慧健康等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不仅可以为政府排忧解难,自身也可以产生持续的经济效益,收获现金流,有助于自身的转型升级。

如今,全国各地正处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期,地方城投类企业如何有效选择智慧城市业务的切入点和成长路径,将会对未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产生深远影响。就目前而言,城投类企业应聚焦“智慧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者、核心平台运营服务商、关键领域解决方案集成商”的定位,后续根据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再进行调整,短期可依托当地技术资源,聚焦于自身或者区域优势产业,实现产业的智慧化升级,比如参与产业链部分环节,围绕产业链的融资、运营维护和创新应用等环节,在智慧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核心平台运营及关键领域解决方案的集成等领域提供基础产品或服务,从而获得收益;长期则应关注需求,比如智慧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到一定程度后,可以通过整合资源,针对特定场景,打造产业级或者消费型应用的核心平台,获取增值服务收益。

城投类企业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方式主要有发起新设、合资合作、投资并购、战略同盟等。一是发起新设,即通过新设公司或项目主体,以自有团队对传统基础设施进行智慧化升级,相关资金来源多为政府财政性资金或自身项目融资;二是合资合作,即与智慧城市行业领军企业合作,联合合资注册“地方智慧城市公司”,在地方政府的要求下,共同运营地方智慧城市公司;三是投资并购,对区域内综合实力较弱、有独特优势的技术性企业进行并购,并单独注册“地方智慧城市公司”,未来该智慧城市公司的运作效益,将全部归属于地方城投公司;四是战略同盟,与投资企业、互联网巨头、传统智能交通企业、大型国际厂商、芯片商、系统集成商、平台运营商等产业链的上、中、下游企业等联合,构建新的生态发展格局。

城投类企业不管以哪种方式参与智慧城市建设,通常要成立地方智慧城市公司,其收益模式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依托该公司和智慧城市项目,在资本市场上建立融资渠道,筹集资金,开展投融资业务,用于智慧城市和其他地区的信息化项目及产业投资,未来按成本加成的方式由政府回购,获取投资收益;二是通过项目管理业务运作,参与智慧城市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并承接项目后期的技术运维和业务运营,以项目管理费及服务外包费作为盈利来源;三是通过运营产业收益,例如参与运营市民卡、旅游、教育、医疗、大数据等项目获取收益;四是通过产业孵化业务,深入开展项目的商业运营,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选择合适的可培育的业务,引入外部资本,通过控股、参股的方式将其孵化为独立的产业公司,以产业公司的增值收入、股份溢价及经营分红作为盈利来源。

城投类企业的转型之路不可能会一帆风顺,必然会在发展中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就需要不断通过解决问题,一步步积累可持续发展的经验,逐步实现企业的做大做强做优。只有在抢抓机遇中,把某一领域研究透并做出成效,才能实现城投类企业的良性循环发展,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在提质提效中实现保值增值。

(作者单位:唐山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08-20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11800.html 1 加快城投类企业市场化转型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