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河北鸿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李均胜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北鸿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债权,已依法转让给李均胜。该等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已依法转让给李均胜。河北鸿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李均胜作为该等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保证人、抵押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李均胜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抵押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河北鸿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李均胜
2022年5月19日
备注:债权受让人 李均胜 联系电话:18830125898
借款人名称 借款合同编号 担保人名称 担保合同编号 贷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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