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光明 侯建勋 邢丁 杨雨熹)记者从唐山市举行的2022年第12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唐山市实行封控管控以来,全市政法机关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从快打击处理各类破坏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了疫情防控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截至4月3日,全市共立案查处涉及疫情违法犯罪案件320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436人。其中刑事立案6起,涉案人员6人;办理行政案件314起,依法处理430人。在这些案件中,侦办涉嫌妨害公务案1起,采取强制措施1人;办理阻碍执行职务案10起,打击处理12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5起,打击处理5人;寻衅滋事案9起,打击处理9人;殴打他人案5起,打击处理7人;侮辱他人案11起,打击处理11人;毁财案2起,打击处理2人;使用伪造证件案4起,打击处理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