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资产转让合同》(GHZC-ZQSR-2021461002),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债权(详见以下债权转让附表),已于2021年10月29日依法转让给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该等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所有相关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及担保权利、诉讼查封、申请强制执行等)也已依法转让给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该等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该等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贷款机构借款人借款合同编号及名称担保人名称担保合同编号及名称
1 邢台银行邯郸市君兆860182019122500876号杨瑞芬、杨建卫、860182019122500876号抵押合同(杨瑞芬)、860182019122500876
股份有限贸易有限公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王海波、王秋芳号抵押合同(杨建卫)、860182019122500876号保证合同;2019年12
公司邯郸司月25日签订的夫妻还款承诺(贷款)(王海波、王秋芳)
龙湖支行
2 邢台银行邯郸市君兆860182019122400773号杨瑞芬、杨建卫、860182019122400773-1号抵押合同(杨瑞芬)、
股份有限贸易有限公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王海波、王秋芳860182019122400773-2号抵押合同(杨建卫)、
公司邯郸司860182019122400773号保证合同;2019年12月25日签订的夫妻还
龙湖支行款承诺(贷款)(王海波、王秋芳)
3 邢台银行邯郸市尚明860182020032005000号邯郸市康盛汽车860182020032005000-1号保证合同、860182020032005000-2号
股份有限汽车销售服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保证合同;2020年3月20日签订的个人还款承诺(贷款)(李素巧)、
公司邯郸务有限公司邯郸市润通汽车个人还款承诺(贷款)(赵鲲)、个人还款承诺(贷款)(樊文宇)、个人还
龙湖支行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款承诺(贷款)(王新民)
李素巧、樊文宇、
王新民、赵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