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资产转让合同》(GHZC-ZQSR-2021461007),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债权(详见以下债权转让附表),已于2021年10月29日依法转让给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该等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所有相关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及担保权利、诉讼查封、申请强制执行等)也已依法转让给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该等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该等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贷款机构 借款人借款合同编号及名称担保人名称 担保合同编号及名称
1 邢台银行股 邢台好望角二8810820180082号流河北兴达饲料集团有限公司、 8810820180082号保证合同(河北好望角物流发展有限
份有限公司 手车交易市场动资金借款合同邢台内陆港有限公司、河北 公司)、8810820180082号保证合同(河北兴达饲料集团
郭守敬支行 服务有限公司好望角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8810820180082号抵押合同(邢台内陆港有
吴清杰、张小丽、常俊岭、 限公司)、8810820180082号保证合同(吴清杰、张小丽)、
刘素敏、周晓川、姚丽辉、 8810820180082号保证合同(常俊岭、刘素敏)、
侯爱国、吕香妮 8810820180082号保证合同(周晓川、姚丽辉)、
8810820180082号保证合同(侯爱国、吕香妮);2018年
12月11日签订的承诺书(侯爱国、吕香妮)
2 邢台银行股 河北好望角物 8850820180021流邢台内陆港有限公司、 8850820180021-1号抵押合同;8850820180021-2号
份有限公司 流发展有限动资金借款合同吴清杰、张小丽 流动资金保证合同;2018年6月6日签订夫妻双方个人
沙河支行 公司 保证承诺书(吴清杰、张小丽);2018年9月17日签订的
夫妻共同还款承诺书(吴清杰、张小丽)
3 邢台银行股 河北好望角物8850820170140流河北兴达饲料集团有限公司、 8850820170140-1号流动资金保证合同;
份有限公司 流发展有限动资金借款合同吴清杰、张小丽、侯爱国、 8850820170140-2号流动资金保证合同;
沙河支行 公司吕香妮 8850820170140-3号流动资金保证合同;2017年11月
23日签订的夫妻双方保证承诺书(吴清杰、张小丽)、
夫妻双方个人保证承诺书(侯爱国、吕香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