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理论

加速构建数字服务业双循环发展格局

□曹小勇 李思儒

数字经济赋能双循环,也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主引擎与新动能。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推动了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服务业创新升级、效率提升,实现服务业的跨界融合与精准匹配。随着全球数字强监管持续推进,数字双循环体系促进国内消费升级,强化国际经济合作,新基建全面布局拓展数字服务业发展空间。但由于全球数字大国博弈愈演愈烈,数字服务规则尚未统一,中国应持续加强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可持续发展,加速构建数字服务业的双循环发展格局。

数字经济推动服务业

转型的挑战

区域内服务业数字化失衡日益凸显。目前,中国一二线城市的服务业数字化转型速度领先于三四线以下城市,省县城市的服务业数字化渗透率也远高于农村乡镇。一方面是由于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政策的实施在三四线以下城市及农村存在滞后效应,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三四线以下城市及农村居民的老龄化群体占比高,网络普及率以及互联网使用率偏低,数字化服务需求不足,服务业数字化程度不够。此外,服务业行业内的数字化差异程度较高,新兴服务业,如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金融等领域数字化转型快,程度高,在疫情冲击下甚至出现逆势发展,传统服务业面对供应链受阻、员工短缺、资金周转不畅等问题导致数字化转型程度低。

数字化资源分配冲突较为突出。疫情冲击催生了数字化商品与服务的广泛需求,但服务业数字化转型的长期可持续问题值得思考。对比数字技术、数字资源、数字产品的现实应用与研发升级,其理论研究仍相对滞后。创新人才不足是制约数字化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目前我国数字经济人才流动率较高,地区间争夺人才现象明显,根本问题还是数字化应用领域人才资源储备不足。另外,中小企业对数据资源的购买与使用的不平衡,形成数字资源浪费,不利于数字化转型的可持续发展。企业数字化转型时常面临成本高,短期效益不高,融合动力不足等问题,由于企业在采购IT资源的数据容量超过实际需求,在不确定的外部环境下极易产生大量电子信息垃圾,形成科技消费恶性循环,导致企业数字化转型中的成本高,短期收益低等问题,阻碍我国产业数字化可持续发展。

全球数字服务缺乏统一规则。由于发展阶段、产业基础、商业习惯、文化传统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全球各国对数字服务的规定也千差万别,难以达成全球多边一致性规则。目前,除了对电子传输、电子签名、数据透明度及无纸化贸易的内容规定,WTO缺乏对综合性、全面性以及专门性的数字服务规则的制定,仅有TISA(国际服务贸易协定)、ITA(信息技术协定)、DGEC(全球电子商务宣言)、GATS(服务贸易协定)、TRIP(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少数协定。由于全球数字经济发展迅速,多方WTO平台关于数字服务规则的商榷耗时长、速度慢,全球各国开始依托区域贸易协定来探索数字服务规则。APEC、OECD、G20等国际合作组织相继针对数字服务规则开展磋商。

大国数字经济博弈更趋激烈。数字经济对全球经济增长的驱动力日趋增强,成为世界大国争相抢占的战略制高点。中国具备数字贸易、数字经济的巨大消费需求和应用条件,在社交网络、移动支付等部分细分领域已形成突出优势,并向数字技术的高端领域快速攀升,同时借助“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扩大数字服务的全球影响力。随着中国数字技术企业在海外发展的迅速崛起,美国开始以长臂管辖的方式对中兴、华为等领军企业展开制裁。此外,随着全球保护主义兴起,部分国家关于数据本地化存储、跨境数据自由流动、数字服务市场准入与国民待遇等规制方式不同,难以充分对接和协调。

数字经济推动服务业

转型的路径

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均衡建设,降低服务业转型壁垒。首先,中国加大新基建在三四线城市、农村乡镇的延伸,发展数字乡村建设、智慧农业是促进农村服务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支撑,也是促进我国数字服务业平衡发展、消除城市农村之间数字鸿沟的关键策略。农产品上行需要现代化、智能化、数字化的物流体系,结合农村电商解决农产品流通难、“最后一公里”问题至关重要。其次,中国加强信息网络运转强度,以信息流带动技术流、资金流、人资流的协同,通过万物互联、数据智能优化产业间资源配置与效率提升。第三,中国鼓励龙头企业通过PPP模式参与国内新基建投资,号召龙头企业参与到公共服务数字化和生活服务数字场景的创新中,社会资本为创新驱动赋能,加快信息技术与服务业交叉融合,创造新产品、新内容、新服务,保持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完善数字服务产业生态系统,培育服务业转型新引擎。第一,中国应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倡议》的“中央部委—地方政府—平台企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服务机构—中小微企业”多级联动机制构建,支持打造“金融服务+商业模式+生产服务”的数字化供应链。第二,中国鼓励服务业企业借助众筹、众扶、众创的模式,以特色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链、大中型龙头企业的数字化为核心,发展新型平台经济,培育优势突出、为消费者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业生态体系。第三,中国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倡导各类第三方机构、开源社区向中小微服务业企业提供多样性、低成本、普惠化的公共性服务和互联网开发工具、产品,推动信息、技术、人才等资源共享,借助“虚拟产业集群”“虚拟服务业产业园”跨越物理边界,促进服务业向更高质量转型。

刺激数字经济供给端和需求端双端发力,探寻服务业聚变式转型新路径。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数字化转型意识渗透到中国中小服务业企业,但由于资金储备、数字技术等因素限制,服务业转型升级仍需供给端和需求端的双重支持。从供给端来看,政府部门应联合协会、产业联盟、第三方机构、龙头企业等,制定服务业行业标准,谋划服务业数字化转型的路线图,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对企业购买数字化转型设备和服务给予支持,逐步缓解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资金约束,普及SaaS(通过网络提供软件服务)系统,加快生活服务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步伐,并将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机制与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结合,塑造现代化医疗服务业。从需求端来看,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减税降费等方式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并激励居民加大对远程购物、网络教育、线上娱乐等消费意愿,促进“互联网+”消费向更广领域拓展。

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驱动服务业转型可持续发展。当前国际数字治理规则由少数国家主导,难以适应数字经济在全球迅速推广和快速崛起,因而加强国家间数字经济治理合作已经成为国际共识。作为经济大国,中国应遵循从边缘到中心、从区域到全球的渐进式原则,积极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框架的构建,坚持多边协商谈判,倡导建立透明、民主的“数字命运共同体”,针对数据安全保护、数据资产管理、数据共享交易安全、数据开放等核心问题,提出自己的理念,力争将契合发展中国家发展的规则与国际规则接轨。此外,中国应充分发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平台和联合国的带动作用,支持国内外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共建数字经济研发中心,加快各国之间数字鸿沟的弥合,并利用国际论坛、国际会议等形式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广数字技术,提振全球经济。

促进数字贸易有序开放,提升服务业转型效率。中国加快服务贸易开放平台建设,扩大中国数字技术、数字产品的出口,塑造特色服务出口基地,让更多的发展中国家分享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红利,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构建以数字经济、服务业开放、科技创新为主要特征的管理体制,借助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主动扩大优质数字服务进口,倒逼中国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构建中国数字服务对外开放新高地,强化中国数字经济合作和竞争的优势。

(基金项目:国家商务部政策研究室急性研究项目“发展数字贸易 助推新发展格局的思考与建议”)

(作者单位:曹小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思儒,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博士研究生)

2022-01-08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99496.html 1 加速构建数字服务业双循环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