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投资保险导刊

新华保险为您解读:

“带病投保”一定会被拒保吗?

案例简介

王女士于2018年3月1日为自己投保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投保时告知“慢性肝炎,肝功能、B超正常”,并提供了单位体检报告。经保险公司核保后决定加费100%。2019年12月,王女士确诊肝癌,申请重大疾病保险理赔,经保险公司审核未发现投保前其他就诊病史,正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元。

随着保险意识的加强,很多有病史的客户也希望为自己购买一份保障。“带病投保”会不会拒保,新华保险相关人士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解读。

核保结论一般分为以下五种:

1.标准体承保:客户将病史如实告知保险公司,经保险公司审核认定该病史对本份保单的承保影响不大,决定以标准体正常承保。举例:客户有阑尾炎手术病史,本次投保重大疾病保险,该病史不影响保险公司承保该重大疾病保险。如果将来出险,保险公司将正常赔付。

2.加费承保:经过核保,该疾病对投保有一定的影响,但尚在可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内,保险公司将在标准保费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加费承保。客户可以进行评估,加费后的保费是否在个人承受范围之内,来决定是否同意加费。加费承保后,如果将来出险,保险公司将正常赔付。

3.除外责任:对于某些特定疾病不予承保,但不影响其他责任的承保。举例:客户投保时告知乳腺结节,核保结论为“乳腺相关疾病除外”。客户同意除外后,若因其他疾病出险,保险公司将正常赔付。

4.延期:依据客户告知的目前的身体状况,不能准确判断未来的情况,此刻无法给予准确、合理的风险评估,需要一定时间观察,待明确诊断后才能决定是否承保。举例:客户刚出院或刚做完手术,可能需要恢复一段时间后再进行评估。

5.拒保:根据被保险人当前的疾病情况判断,预期死亡率、患病率超过了可承受的范围,保险公司为保障稳健经营及维护广大客户的公平利益,决定不予承保。此种情况下,建议客户根据病情决定是否尝试更换险种投保。举例:客户患“高血压”投保重大疾病保险,被拒保,但可以继续尝试投保寿险、防癌险及其他特定责任的保险,核保结论可能不同。

温馨提示

希望保险客户在投保时都能尽到如实告知的义务,不要持侥幸心理,若出险,保险公司均会调取历史就诊档案,受到损失的是消费者本人。

(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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