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竣
电商扶贫是推动脱贫地区产业振兴一项有效的市场举措。一是实现乡村产业再造,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二是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盘活集体资源资产。三是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提升农业产业附加值。四是推动城乡要素流动,实现精准助农富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电商作为新兴业态,既可以推销农副产品、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又可以推动乡村振兴,是大有可为的。实践证明,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实现了“让贫困地区群众在互联网共建中享受更多获得感”。
电商扶贫政策为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为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2015年至今中央层面出台了支持电商扶贫的系列文件,我国电商扶贫政策体系逐渐完善,扶持方式和机制日渐成熟。财政部、商务部、扶贫办实施的“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2019年实现了国家级贫困县的全覆盖。财政部、扶贫办、供销合作社共同搭建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扶贫832平台),截至2020年底,累计上线832个国家贫困县8万余款商品,商品交易额达到了82.49亿元。淘宝村数量达到5425个,约占全国行政村总数的1%,119个淘宝村分布于10个省的41个国家级贫困县,年交易总额超过48亿元。2020年疫情期间,众多贫困县县长开启了农产品推介的网络直播,政府在助推产业帮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电商扶贫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在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城乡融合、助力产业升级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作用,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动能,逐渐成为推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重要力量。
电商扶贫是推动脱贫地区产业振兴一项有效的市场举措。一是实现乡村产业再造,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电子商务催生了一些“无中生有”产业,更重要的是电商使得以前具备产业条件的村庄,复活了原有的“乡村企业”。淘宝村最初是从草根创业开始的,2014年之后,政府认识到淘宝村在县域经济中发挥的作用,政府与市场开始协同推进淘宝村的发展,2016年,在山东菏泽、江苏宿迁等地涌现多方合力推动形成的淘宝村,出现了“村民规模化创业+政府积极引导+服务商专业服务”模式,形成了新的产业集聚。二是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盘活集体资源资产。作为一个集体企业或组织如果不能实现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集体经济必将会一盘散沙,失去聚合的根基,而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是一条有效的解决渠道。由于消费者对高品质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多,诸如盒马鲜生、每日优鲜等生鲜电商平台,逐渐将供应链向产地延伸,把控农产品生产源头,将零散分布土地进行连片开发,让土地和资源发挥聚合优势,为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了新的途径。三是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提升农业产业附加值。互联网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新一代用户群体,更加关注产品品质的优劣、品类的丰富度、服务的便捷性等因素,新品牌体系的打造,给供应链中的低收入人群、涉农企业等带来新的发展机会,通过电商扶贫举措,推行农产品标准,讲好农产品故事,推动乡村品牌建设,有利于提升扶贫产品社会认可度。四是推动城乡要素流动,实现精准助农富农。电商企业可以把农产品直接卖到对口帮扶的城市社区,把高端产品、大众的产品卖给不同需求的消费者,获得最大的利润。通过与脱贫地区政府合作,共同搭建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电商企业对县域产品和农村产业进行品牌包装推广,发展“一村一品”“一社一柜”,可以更加有效帮助村庄产业发展,真正实现精准助农。
推动乡村产业振兴需要构建电商扶贫长效机制。一是电商扶贫政策要与地方产业发展相匹配。产业政策的制定既要筑牢乡村产业基础,也要推动产业有序发展,要根据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制定脱贫地区产业发展规划,提升网销产品规模化、品牌化供给水平。推行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筑牢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础,加大投入品监督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二是加大电商扶贫公共服务供给。创新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专业机构的服务优势,培育优质的供应链服务企业和网商群体,通过打造区域农产品品牌、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完善专业人才培训机制、创建创业、创新平台,建立本地公共服务体系,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密切与脱贫群众的利益联结。鼓励探索订单帮扶、股份合作、园区带动、实训创业等带贫模式,发展社区支持农业、政府扶贫采购等平台电商模式,不断开拓社区团购、直播带货等新模式新业态,密切政府、企业、脱贫户的利益联结,借助电商平台带动,降低农产品网络销售的风险,保障经营主体的权益,确保脱贫户分享合理收益。四是畅通产销对接渠道。加快仓储物流体系建设,建成联结城乡两端的物流体系和终端配送体系,将扶贫产品纳入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立本地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积极推动国家扶贫832平台等线下资源整合,支持农产品电商扶贫产业联盟等机构的建设,发挥成员企业的供应链、品牌优势,形成线上线下联动机制,鼓励本地产品走出去。
(作者单位: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