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吕培 记者王林红)从省水利厅获悉,近日,我省2020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成效结果出炉,张家口市、邢台市、沧州市、保定市为好的等次,石家庄市、衡水市、廊坊市、唐山市、邯郸市、秦皇岛市、雄安新区为较好等次;有52个县(市、区)为好的等次,57个县(市、区)为较好等次,18个县为合格等次。
从2014年开始,我省在全国先期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摸索形成了“科学规划、确权定价、控管结合、内节外引、综合施策”的一整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模式。到2020年底,全省累计压减超采量达到43.5亿立方米,占总任务59.7亿立方米的73%。地下水超采区浅层、深层地下水位平均降幅分别从治理初期(2014-2016年平均)的0.80米、6.33米分别减少到近期(2017-2019年平均)的0.54米、1.50米,年下降速率分别减少3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