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区域衡水

衡水依法加强排污许可管理

本报讯(记者卢婉凤)今年3月1日起,衡水市《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该市生态环境局分析形势、明确任务、主动作为,推动排污许可工作迈上新台阶。

据了解,该条例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分类管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审批、排污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要求与规定。据介绍,排污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才可颁发排污许可证: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或已经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其中,排污单位生产经营场所位于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还应当符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特别要求;采用污染防治设施可以达到许可排放浓度要求或者符合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自行监测方案的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等符合国家自行监测规范。

2021-03-24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82218.html 1 衡水依法加强排污许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