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公告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将拥有的对邯郸市颐通建材有限公司债权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转让给邯郸市新颐通管业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邯郸市新颐通管业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邯郸市颐通建材有限公司债权资产的债权转让协议,将清单所列债权依法转让给了邯郸市新颐通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现将上述债权转让事项以此公告通知上述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请上述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向邯郸市新颐通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履行偿还债务、担保责任的义务。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邯郸市新颐通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9日

转让债权清单

基准日:2020年10月22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务人债权本息总额 本金余额欠息 备注

1 邯郸市颐通建104,070,056.92 59,335,852.02 44,734,204.90 借款合同编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SJZ0210120130040)、

材有限公司 展期协议(SJZ0210120140034)

注:1、债权的保证人为韩向军、史清梅,抵押物为债务人名下位于邯郸市广平县城南新区锦泰路中段南侧的工业用地80,000.4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21,366.00平方米以及36台(套)机器设备。上述担保权随主债权一并转让。2、在基准日前发生的代垫费用作为标的债权一并转让。3、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2020年10月22日的贷款本息余额,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应支付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其他相关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4、若债务人(借款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5、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债权金额、合同编号、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021-03-19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81961.html 1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