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国瑞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黑龙江国投穗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秦皇岛信澜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黑龙江国瑞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对担保人享有的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秦皇岛信澜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应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秦皇岛信澜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瑞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秦皇岛信澜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2020年9月5日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序号 借款人名称借款合同编号(或合同签订时间) 担保人名称 担保合同编号(或合同签订时间) 贷款行 未偿账面本金余额 基准日
1 秦皇岛洪川实业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13010120140002640) 杨玉伏、白静 《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1310062014000351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45,000,000.00 2016年5月11日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13010120150000384)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13100520140028955) 公司秦皇岛开发区支行
2 邯郸市尧迪贸易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0040500052-2015年【高开】字0021号)邯郸市铭乐物资有限公司、潘学堂、《保证合同》(编号:0040500052-2015年高开【保】字0030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38,637,218.31 2017年10月31日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0040500052-2015年【高开】字0027号)潘杰、胡巧如、河北鑫宏碳素制品有《抵押合同》(编号:0040500052-2015年高开【保】字0030号-1); 公司邯郸高开支行
限公司《抵押合同》(编号:0040500052-2015年高开【保】字0030号-2;
《抵押合同》(编号:0040500052-2015年高开【保】字0030号-3;
《保证合同》(编号:0040500052-2015年高开【保】字0034号-1;
《保证合同》(编号:0040500052-2015年高开【保】字0034号-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