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林红 通讯员任树春)为确保全省农村群众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农村饮水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检查结果显示,全省现有农村供水工程能够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符合国家要求的水量、水质、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4项指标,不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
这次检查以高氟区和山丘区为重点,采取县级逐村逐户自查、市级重点核查核实、省级暗访抽查的方式进行,涉及全省2016个乡(镇)48800个村1348万户群众。
针对排查整改过程中发现的管理方面的问题,如部分县存在供水间隔时间长、用水高峰水压不足、村级“三个责任人”未公示等,省水利厅组织相关市县建立台账,明确专人盯办,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