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应急管理导刊

我省加强工商贸行业 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工作监管

本报讯(田桂云 李梦瑶)为提升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企业运行质量,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近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依据《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制定印发《河北省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工作监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明确,申请创建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的企业自开始创建起六个月后,将标准化运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材料报省应急管理部门。省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在20个工作日内对企业上报的文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必要时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审查通过的,企业按照创建工作步骤继续实施标准化运行管理。审查未通过的,书面反馈企业存在的具体问题,由企业修订完善后重新报送。申请创建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企业自开始创建起期满一年后,省应急管理部门综合制度审查、现场核查情况及其它方面相关情况,出具创建指导意见书。对于不予出具创建指导意见书的,书面反馈企业具体问题,企业整改完成后再出具创建指导意见书。

细则规定,二级标准化评审过程中,省应急管理部门将委派监管人员或者专业人员担任现场监审员,独立开展监审工作。申请创建的企业通过评审后,省应急管理部门将对监审报告和评审组织单位的审查意见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公告,并按照《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对二级标准化达标企业现场评审工作进行抽查。

细则要求, 企业上报的标准化运行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存在内容形式化、模板化,内容与企业实际情况不对应,未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编制制度文件,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出现标准规范引用错误等问题的,终止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1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创建。同时,对提供标准化咨询服务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处理,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2020-04-17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62614.html 1 我省加强工商贸行业 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工作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