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祝雪娟)日前,记者从廊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降低养老保险费率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以来,截至去年11月,廊坊市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减收5.01亿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减收2亿元,失业保险基金减收1.33亿元,共计为企业和参保个人减轻负担8.34亿元。预计年化降费达14.3亿元,其中,涉及企业年降费将达10.87亿元。
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是社保制度平稳运行的重要物质基础,合理的社会保险费率关系企业经营成本,关系社保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自2015年以来,该市先后多次降低或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涉及失业、工伤等多个险种,累计为全市企业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近5亿元。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精神,2019年6月4日,该市政府印发《廊坊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推进方案》。
据了解,自2019年5月1日起,该市城镇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自2019年9月1日起,失业保险继续执行总费率为1%的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对压减产能的6个行业,实施精准降费。
据介绍,从2019年5月1日以后,该市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在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至300%间自愿选择。收入较低人员可以选择较低的缴费标准,收入较高人员可以选择较高的缴费标准。以选择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为例,政策调整后月缴费基数2836.2元,月需缴费567.24元,比2017年度城镇在岗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最低月缴费额的652.68元少缴85.44元,比使用2018年度在岗月平均工资计算的最低缴费额716.28元每月少缴149.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