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孙宝银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孙宝银。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特此公告。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9年10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及利息,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或其相应承继人应支付给孙宝银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19年12月28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借款人名称担保人名称 本金余额 利息合计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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