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债务人: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含辖内各分/支行)作为以下债务的债权人,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债务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含辖内各分/支行)履行相应合同约定义务。特此公告。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9年11月3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及其相应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应支付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含辖内各分/支行)的利息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若借款人(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2019年12月11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借款人名称贷款行 贷款本金余额借款合同号担保人名称担保合同号
1 沃林高新技术华夏银行股份有 4,590,000.00《欠款抵押合同》————
产业有限公司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合同编号:2012-001
2 河北恒业绿色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4,430,429.72《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邢台紫源矿业投资有限公司SJZZX1010120160003-11
生态农业开发公司石家庄金马合同编号:SJZZX1010120160003臧业廷SJZZX1010120160003-12
有限公司支行 《展期协议》合同编号:河北奥尼特汽车服务有限公司SJZZX2710120170001-11
SJZZX2710120170001河北岐山湖国际会展服务有限公司SJZZX1010120160003-13
3 河北蓝天餐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14,418,252.17《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王增申SJZZX1010120150025-11
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金马SJZZX1010120150025《展期协议》乔世晓SJZZX1010120150025-22
公司支行合同编号:SJZZX1010120160009石家庄鸿联矿业有限公司SJZZX10101201500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