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法治河北

省检察院构建保护民营企业多元化格局

减少因办案对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本报讯(记者李相伯)8月19日,省检察院召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高检院、省委要求,坚持把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平等保护、主动服务的检察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好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非公经济犯罪案件91件132人,提起公诉67件205人;共办结涉及保护民营经济民事检察案件364件。

我省检察机关强化责任担当,先后召开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主动征求企业家代表对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意见建议、制定实施《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实地走访民营企业等,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为了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切实当好民营企业发展路上的“守护者”。全省检察机关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插手民营企业经营活动的犯罪,依法严惩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暴力讨债、绑架、非法拘禁等危害民营企业家和从业者人身安全的犯罪,依法严惩损害商业信誉、强迫交易、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注重严查细审,依法严惩毁坏民营企业财物、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和敲诈勒索、抢劫、盗窃、哄抢民营企业财物的侵犯财产犯罪。加强产权保护,依法严惩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犯罪。

同时,省检察机关依法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努力减少因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慎重采取逮捕措施,慎重把握起诉标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对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依法作出不批捕处理,对已采取逮捕措施的依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其中认罪悔罪的轻罪案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严格区分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与经济犯罪界限,严格遵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严格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主动配合调查取证、认罪态度好、没有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提出从宽量刑建议。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公安机关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或者利用立案实施报复陷害、敲诈勒索以及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的,及时监督撤销案件。

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努力构建保护民营企业的多元化格局。坚持各类产权主体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努力为保护企业和个人合法产权提供优质司法产品,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畅通民营经济主体申请监督渠道,规范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的受理和审查程序。加大对涉民营企业民事判决、裁定的监督力度,对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条件的,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依法保护民营经济主体的财产权益。依法开展虚假诉讼案件监督,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9-08-21 减少因办案对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49349.html 1 省检察院构建保护民营企业多元化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