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绿色低碳导刊

企业产销或使用“地条钢”,一律取缔!

本报讯(记者赵晓慧 实习记者杨海慧)“发现假借铸造之名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一律坚决予以取缔;使用‘地条钢’钢坯(锭)生产轧制钢材的独立轧钢企业,一律按‘地条钢’企业予以取缔……”记者从14日召开全省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培训会获悉,今年我省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本地区不发生一起“地条钢”的死灰复燃问题。

“对生产销售‘地条钢’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严查严打、严肃问责,在对有中(工)频炉的铸造企业、独立轧钢企业和已取缔的‘地条钢’企业开展重点排查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更新钢铁(冶炼)企业中(工)频炉台账、铸造企业中(工)频炉台账和“地条钢”企业台账,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升市级淘汰办鉴别、防范“地条钢”业务能力。”省工信厅原材料工业处处长纪永健在会议现场称,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向全社会公布“地条钢”举报电话、邮箱或微信公众号,加大有奖举报力度,确保不发生“地条钢”死灰复燃问题。

“要充分认识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的重要意义,保持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的良好态势。”省工信厅副巡视员王建分表示,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为高质量发展腾出市场空间。

2019-05-17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42367.html 1 企业产销或使用“地条钢”,一律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