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社会民生

我省加强天然气供应 确保居民不“气短”

本报讯(记者李代姣)5月底前签订全年及供暖季购销合同、提高冬季调峰能力和保供能力、“以气定改”确保新旧取暖方式平稳接替。日前,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抓紧签订2019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等工作的通知》,多项举措确保居民不“气短”,保障天然气供应。

通知要求,按期完成购销合同签订工作,5月底前完成全年及供暖季购销合同签订工作,明确气量、气价,并引入“照付不议,偏差结算”机制。加快储气调峰设施项目建设。按照国家规定“地方政府具备日均3天储气能力和城镇燃气企业具备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储气标准要求,加快完成储气调峰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冬季调峰能力和保供能力。

2019-05-10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41511.html 1 我省加强天然气供应 确保居民不“气短”